第三章 招生原則_四川長江職業學院2017年單獨招生章程
第三章 招生原則
第九條 學院單獨招生工作遵循公開、公平、公正,以及程序規范、自我約束、社會監督的原則,嚴格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
第十條 學院單獨招生工作實行“招考分離”的原則。
第十一條 學院教職工中凡有直系親屬報考者,該員工不得參與當年學院的單獨招生考試錄取工作。
第九條 學院單獨招生工作遵循公開、公平、公正,以及程序規范、自我約束、社會監督的原則,嚴格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
第十條 學院單獨招生工作實行“招考分離”的原則。
第十一條 學院教職工中凡有直系親屬報考者,該員工不得參與當年學院的單獨招生考試錄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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