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錄取_四川華新現代職業學院2017年單獨招生章程
十、錄取
(一)錄取原則
1、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2、根據招生計劃、考試人數和考生分數的具體情況,分類劃定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3、在達到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且政審、體檢合格的考生中,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根據考生類別、專業志愿和成績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果總分相同,普通高中類(文科、理科)和中職類按文化考試成績、語文、數學、英語、綜合測試成績順序錄取,普通高中類(藝術)按美術基礎測試成績擇優錄取。
4、錄取過程中若出現分類計劃、專業計劃不平衡,學校可根據生源情況進行計劃調整。
5、考生必須全部參加文化考試和綜合測試方具有錄取資格。
(二)最低錄取分數線和擬錄取考生名單在學校官網公示7天,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間,擬錄取考生若要放棄錄取,則應在公示期間到學院招就處辦理相關放棄錄取手續,其放棄名額在相應類別中按照從高分到低分原則依次替補。公示期滿后,學校將擬錄取考生名單上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辦理相關正式錄取手續,并由學校發放錄取通知書。考生被正式錄取后,不再參加普通高考和對口招生考試,不能退檔也不能被其它高校錄取。
(三)免試條件
在校期間參加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一、二、三等獎和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一等獎者的中職應屆畢業生,畢業時可向我院提出申請,由我院組織考核,認定合格者錄入相關專業,不再參加高考。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稱號的在職在崗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經省教育廳核實資格、我院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臺公示后,可由我院免試錄取。所有符合免試錄取條件的考生均須在我院單招報名截止前向我院招生就業處提交《四川省2017年高職院校單獨招生免試錄取考生申請表》(見附件2)。在正式辦理免試錄取手續前,申請考生應正常參加我院的高職單招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