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錄取_四川機電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單獨招生章程
十、錄取
(一)考試成績
1.普通高中類:
總成績=文化考試成績+素質測試成績。
2.中職類:
總成績=文化考試成績+技能測試成績(或素質測試成績)。
3.特長生:
總成績=文化考試成績+特長測試成績
(二)錄取程序
1.遵循“分類劃線,分類錄取”的原則,分別制定普通高中類、中職類、特長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2.政考、身體素質合格,采取“根據志愿,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對不滿額專業,視情況在未被錄取的考生中征集志愿。
3.如出現總分同分的情況則:普通高中類考生比較素質測試成績;中職類考生比較專業技能測試或素質測試成績;特長類考生比較特長測試成績。如仍出現同分情況則普通高中類依次比較語、數、外三科成績,中職及特長類依次比較語、數兩科成績。
4.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及照顧政策 。
(三)免試生錄取
1.中職在校期間參加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并獲得一、二、三等獎和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一等獎的中職畢業生,可向我院提出免試申請,經審查后免試進入所填報專業學習。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稱號的在職在崗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經省教育廳資格審查、我院審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臺公示后,可免試錄取。( 特別提醒: 免試生正式辦理錄取手續前,申報免試的考生也需參加單招考試 。)
2.考生須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經查實確為弄虛作假者,將取消其錄取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錄取過程中若出現專業計劃和計劃類別不平衡,按照實際報考學生情況在計劃范圍內平衡專業計劃及計劃類別。
(五)預錄取考生名單在學院網站公示7天,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間,被預錄考生若要放棄錄取,則應在公示期間將退檔申請、準考證和身份證傳真到學院招辦辦理相關放棄錄取手續。其放棄名額在各類別所有條件都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總分和考生是否服從專業調劑,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依次替補。
(六)公示期滿,確定無異議后上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并辦理相關錄取手續。手續辦理完畢后,學院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