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紡織高等專科學校2017年面向藏區“9+3”畢業生單獨招生章程 ...
根據四川省高等職業院校開展單獨招生工作統一部署和《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印發2017年高職院校面向藏區“9+3”畢業生單獨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我校2017年面向藏區“9+3”畢業生單獨招生章程。
一、實施原則
2017年面向藏區“9+3”畢業生單獨招生采取“知識+技能”的考核辦法,實行“單列計劃、單獨命題、單獨考核、單獨錄取”。
二、招生對象、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一)招生對象:符合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考報考條件的內地“9+3”學校2014級藏區免費中等職業教育計劃應屆畢業生。
(二)招生專業:
2017年藏區“9+3”畢業生單獨招生專業
編號 |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收費標準 | 招生類別 |
1 | 580410 | 服裝設計與工藝 | 4100 | 輕紡食品類 |
2 | 640105 | 酒店管理 | 3700 | 旅游服務一類 |
3 | 650101 | 藝術設計 | 6000 | 文化藝術類 |
(三)招生計劃:教育廳按藏區“9+3”畢業生實際參加考試人數的85%單獨下達。
三、報名條件、時間及方式
(一)報考條件
符合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考報考條件的內地“9+3”學校2014級藏區免費中等職業教育計劃應屆畢業生。同時考生還應符合我校單獨招生的專業要求,所有考生均應參加2017年普通高考報名,并取得考生號。
(二)報名時間及方式
1、符合上述報考條件的考生,于2017年3月初--3月14日(24:00截止)通過成都紡織高等專科學校網站上的藏區“9+3”單獨招生報名系統報名(http://zs.cdtc.edu.cn),也可到我校招生就業處現場報名。
2、考生報名時,每名考生只能根據專業大類對口原則,選擇在我校招生3個專業中1個專業填報志愿。
3、考生網上報名信息提交完成后,需及時打印下載《成都紡織高等專科學校2017年面向藏區“9+3”畢業生單獨招生報名表》,并于資格審查時提交。
(三)資格審查
考生的基本信息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統一采集的信息。考生報名結束后,學校將考生信息送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核準。核準名單在學校網上公布,在公布名單內的考生方可參加學校單招考試。
四、考試方式、內容、時間及地點
(一)考試方式
文化知識綜合筆試(150分)+技能測試(150分),總分300分。
(二)考試內容
1.文化基礎綜合筆試
考試內容為德育、語文、數學三部分合卷考試,總分150分,其中德育60分、語文60分、數學30分。按照《四川省高職院校面向藏區、大小涼山彝區“9+3”畢業生單獨招生文化知識綜合筆試考試大綱》命題。
2.技能測試
學校按照技能測試大綱要求對考生進行技能測試。
2017年藏區“9+3”單獨招生專業技能測試大綱
編號 | 學院 | 招生專業 | 中職類別 | 技能測試要點 |
1 | 服裝學院 | 服裝設計與工藝 | 輕紡食品類 | 要求學生具備基本制版能力,可以進行基礎樣板的配置(如根據款式繪制領、袖、口袋等部件樣板);能夠熟練使用工業平縫機完成一定質量要求的基本縫型的縫制(包括平縫、扣壓縫、來去縫、包縫等基礎縫型),或根據工藝要求完成簡單部件的縫制。 |
2 | 管理學院 | 酒店管理 | 旅游服務一類 | 測試學生對旅游酒店服務業的專業知識和酒店職業技能的掌握程度,學生對酒店服務業的適應性。測試內容包含:酒店服務儀容儀表、溝通交流能力、普通話及英語口語表達能力、應變處理能力、中餐服務基本技能。 |
3 | 藝術學院 | 藝術設計 | 文化藝術類 | 以術科(素描)考試成績記為技能測試成績 |
(三)考試時間
2017年單獨招生考試科目及時間安排表
日 期 | 時 間 | 科 目 |
2017年3月25日 | 9:00-11:30 | 文化知識綜合筆試 |
13:00-18:00 | 技能測試 |
(四)考試地點
成都紡織高等專科學校(成都市犀浦泰山南路186號)
五、招生錄取
(一)錄取原則:
1、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2、根據招生計劃、參考人數和考生分數的具體情況,分專業劃定控制線;
3、按照總成績,分類、分專業按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如果總分相同,按文化基礎綜合筆試成績、語文、德育、數學成績順序錄取;
4、考生必須全部參加文化考試和技能測試方具有錄取資格。
(二)擬錄取考生名單在學校網站公示7天,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滿后,學校將擬錄取考生名單上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辦理相關錄取手續,并由學校發放錄取通知書。
六、免試錄取
學生在校期間參加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或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三等獎及以上獎項、以及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的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請,免試進入我校對口專業學習。擬免試錄取名單隨招生院校擬錄取名單一并報省教育考試院審定后,辦理錄取手續。
七、工作進程安排
(一)2017年3月14日前,“9+3”單獨招生宣傳。
(二)2017年3月初--3月14日(24:00截止)前,接受考生網上報名或到學校現場報名。
(三)2017年3月15日前,考生資格審查確認。
(四)2017年3月22日前,在學校網站上公布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名單。
(五)2017年3月24日,8:30-17:00,公布名單上的考生到學校報名簽到。
1、考生報到時,須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提供本人簽名確認的《成都紡織高等專科學校2017年面向藏區“9+3”畢業生單獨招生報名表》;
(2)第二代身份證原件;
(3)考生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一寸)1張;
(4)符合免試錄取條件的考生需提供職業資格證書或參加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或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的證書原件、復印件和含文件號的批準文件復印件;
(5)繳納報名費130元。
2、簽訂《單獨招生考生承諾書》、《誠信考試承諾書》。
3、核發《準考證》、熟悉考場。
(六)2017年3月25日9:00-18:00,文化考試和技能測試。
(七)2017年4月1日,考生可在學校網站上查詢本人綜合考試成績。
2017年4月1日下午4:00前,凡對成績有疑問需復查的考生可憑《準考證》到學校招就處登記復查,逾期不再受理。
(八)2017年4月6日,學校網上公布各類最低控制線、各專業錄取線。
(九)2017年4月6日-4月12日,在學校網站公示擬錄取名單。凡擬錄取考生要放棄錄取的,必須在4月9日前本人持有效證件到學校辦理相關手續。
(十)2017年4月13日,擬錄取考生名單上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辦理正式錄取手續。
(十一)2017年5月下旬后,寄發錄取通知書。
八、自我約束機制及違規處理
(一)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單獨招生工作的領導,全過程由學校紀檢部門參與、實施監督,并主動接受四川省教育廳、四川省考試院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二)學校單獨招生改革試點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以及程序規范、自我約束、社會監督的原則,嚴格實施招生“陽光工程”。
(三)學校單獨招生工作實行“招考分離”原則。
(四)凡有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報考的學校職工,不得參與當年單獨招生考試考務和錄取工作。
(五)考生個人應本著誠信原則向學校提出申請,如有以虛報、隱瞞或偽造、涂改有關材料及其它欺詐手段取得報考單獨招生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取消其單獨招生報名資格;已被錄取或取得學籍者,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并將其退回家庭戶籍所在地。
(六)凡在單獨招生中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教育部令第33號《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處理。考生的違規情況將報四川省教育廳和四川省考試院,記入高考誠信檔案。
(七)考生被學校正式錄取后,與高考普招和對口招生錄取的新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及錄取、對口高職招生考試及錄取,不得轉入其他學校。
(八)新生注冊和復查。經我校單獨招生所錄取的考生,須在錄取通知書注明的時間內到校注冊。逾期未注冊者,取消入學資格。
九、其他事宜
(一)除本辦法中公布的收費項目外,我校在單獨招生錄取工作中不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二)已錄取進入高職學院學習的學生,不再享受“9+3”中職免費教育政策,學費、住宿費等收費標準均按照四川省物價局和省教育廳統一批準文件執行,家庭經濟困難的按照相關政策規定納入貧困學生資助體系。
(三)本章程以四川省教育廳、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后正式公布為準,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十、學校單獨招生負責部門及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成都紡織高等專科學校招生就業處
地址:成都市犀浦泰山南街186號 郵政編碼:611731
咨詢電話:028-86080753、87846405(傳真)
監督電話:028-87843483
咨詢QQ:458072049、453088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