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錄取_烏魯木齊職業大學2021年高職擴招招生簡章
九、錄取
在自治區教育考試院領導下,按照“學校負責、考試院監督”的要求實施錄取工作。
(一)錄取原則:根據分數優先的原則,按總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二)錄取辦法和要求:
1.根據考生報考專業以分數優先的原則,按總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2.考生總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具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頒發的相關專業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考生。
3.取得中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或行業(企業)同級別等級證書考生可免試入學。
4.體檢: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符合教育部和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標準及新招委【2010】8號文件要求。
5.擬錄取時間:2021年11月17日—11月20日。
6.擬錄取名單公示:經我校招生委員會審核確定擬錄取名單,在我校招生網(http://xzsjyc.uvu.edu.cn/zsxxw/index.htm)公示(公示時間2021年11月21日―11月25日)。
7.錄取通知書發放:經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審批完畢,發放錄取通知書。錄取結果在烏魯木齊職業大學招生信息網上查詢,考生錄取后在規定時間內到學校辦理入學手續。
8.錄取學生不能申請轉學及調整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