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明德理工學院2021年高職擴招專項工作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維護廣大考生合法權益和做好西安明德理工學院招生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相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及概況:西安明德理工學院,英文名稱:Xi’AN MINGDE INSTITUTE OF TECHNOLOGY。國標代碼:13894。西安明德理工學院是經國家教育部批準設立的全日制民辦普通高等學校。前身為西北工業大學明德學院,舉辦方為西北工業大學。作為陜西省內首批經教育部評估考核達標的獨立學院,于2020年3月轉設更名為西安明德理工學院。學校位于西安,面向全國招生,校園占地1035.14 畝,校舍建筑面積 26.63萬平方米。學校依托西北工業大學雄厚的辦學資源優勢,堅持以工為主,經、管、文、藝協調發展,突出新工科、新文科、新商科背景下的產教融合,軍民融合。學校下設 13 個二級學院,13 個職能部門,8 個教學及教學輔助單位,32 個本科專業,14 個高職(專科)專業,目前在校生 14000 余人。現有專任教師中高級職稱教師占 46.17%,博士學位比例占11.3%,擁有國家級和省級教學名師7人,省級教學團隊3個。
第三條辦學性質:國家教育部批準設置的全日制民辦普通高等學校,隸屬于陜西省教育廳,面向全國統一招生。
第四條辦學層次:普通本科、高職(專科)。
第五條高職擴招專項招生屬于學校高職(專科)招生類型,發放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六條學校成立高職擴招專項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招生工作進行領導和監督。
第七條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在高職擴招專項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學校招生宣傳、招生計劃編制、招生錄取及相關工作。
第八條招生計劃:學校根據陜西省教育廳下達的招生總計劃,貫徹國家的有關招生政策,制定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具體以陜西省教育廳公布為準。
2021 年高職擴招招生專業:
第九條收費標準:學校按照陜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陜西省教育廳抄送的收費標準執行。
第十條報考條件
凡符合2021年高職擴招報名條件并通過資格審查且已辦理報名手續的考生方可向西安明德理工學院提交入學申請。
第十一條 考核形式
1.測試考核:
(1)測試考核分為文化素質測試和職業適應性(技能)測試。文化素質測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試卷為三科綜合卷,考試時間 180 分鐘,滿分 300 分。職業適應性(技能)測試主要考察考生的職業興趣取向和個性思維品質,側重于衡量其今后從事相關職業的潛能水平,通過回答問題當場打分評分,滿分 350 分;
(2)對于普通高中畢業生、中職畢業生和同等學力人員,采取“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考試方式,文化素質成績使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或參加學校組織的文化考試成績,職業技能成績使用學校組織的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或職業技能測試成績;
(3)對于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高素質農民、企業員工和基層農技人員,免予文化素質測試,由學校根據基本培養要求,組織與報考專業相關的職業適應性測試或職業技能測試,依據測試成績錄取;
(4)對于符合免試條件的技能拔尖人才可免試錄取;
(5)對于獲得相關職業資格(技能)證書的人員,報考相關專業可免于職業技能測試。
2.考試時間:(具體以學校官方公布為準)
文化素質測試時間:2021 年 10 月 16 日-10 月 17 日;
職業適應性(技能)測試時間:2021年10月16日-10月17日。
3.考試地點:
西安市長安區西安明德理工學院。
4.錄取規則:
學校依據參加測試考核者測試總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的辦法進行錄取。
第十二條西安明德理工學院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前,將預錄取學生名單通過陜西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或陜西省招生考試信息網報送省招辦。經審核后,預錄取學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預錄取專業、畢業學校等基本信息)在西安明德理工學院官網進行公示。
第十三條預錄取考生于 2021 年 10 月 23 日至 25 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到西安明德理工學院注冊報到,進行現場確認。在省招辦規定時間內逾期的視為自動放棄西安明德理工學院錄取資格。
第十四條西安明德理工學院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至 29 日,到省招辦為已報到注冊的新生辦理正式錄取備案手續。省招辦將在官方網站上公示西安明德理工學院正式錄取新生名單,同時西安明德理工學院也將在學校官方網站上進行公示。學校錄取工作在陜西省教育考試院的統一組織下,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進行。
第十五條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政策,所設各專業均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十六條學校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聯合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并參照陜西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陜西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學校不限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學校教學安排以英語為第一外語。
第十八條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多元選擇,擇優錄取。
第十九條學生在規定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由西安明德理工學院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二十條學校建立了以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校內獎學金、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伙食補貼等多種方式并舉的獎勵資助體系。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
獎學金:國家獎學金 8000 元/學年;國家勵志獎學金 5000元/學年;三好獎學金 200-2000 元/學年不等。
國家助學金:特別困難資助 3800 元/學年;一般困難資助2800 元/學年;
資助:學校設立了大學生勤工助學崗位,幫助安排困難學生勤工助學。對于學生在校期間因突發狀況而造成的暫時性經濟困難,給予特殊性、一次性臨時困難補助。退役軍人學費資助參照財政部等五部門《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財科教〔2019〕19號)和《退役軍人事務部等七部門關于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訓工作的通知》(退役軍人部發〔2021〕53 號)執行。
第二十一條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合格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經查實,取消入學資格,予以退回;對患有疾病的新生,經學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診斷不宜在校學習的,由本人申請,學校批準后,可保留入學資格一年。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解釋權在西安明德理工學院。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第二十五條辦學地點:西安市長安區西安明德理工學院
郵編:710124
第二十六條咨詢電話:(029)85603066,8560306785603052
傳真:(029)85603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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