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附則_廣東酒店管理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本章程由廣東酒店管理職業技術學院于2017年1月3日經院長辦公會議討論審查通過,適用于廣東酒店管理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專科(高職)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四條本章程由廣東酒店管理職業技術學院授權廣東酒店管理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省的規定不一致,以國家和省的規定為準。
第三十三條本章程由廣東酒店管理職業技術學院于2017年1月3日經院長辦公會議討論審查通過,適用于廣東酒店管理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專科(高職)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四條本章程由廣東酒店管理職業技術學院授權廣東酒店管理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省的規定不一致,以國家和省的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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