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我院分類考試招生測試錄取規則_萬博科技職業學院2017年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八、我院分類考試招生測試錄取規則
在省教育廳、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領導下,由我院分類考試招生試點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試結果,集體研究,按照分類別、分專業招生計劃數確定預錄取考生名單。我院在自主招生中,嚴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招生錄取工作政策和規定,實施“陽光工程”,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1 、我院預錄取測試入學的應歷屆普通高考考生和對口升學考生時間:2017年4月9日起。
2 、應歷屆普通高考考生測試錄取規則
(1)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結合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和政策加分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擇優錄取。
(2)若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則從第二志愿考生中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進行錄取。若第二專業志愿不能滿足,則從服從志愿考生中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進行錄取。若專業不服從,經考生同意,可調劑到相近專業。
3 、應歷屆對口升學考生錄取規則
(1)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結合技能測試成績和政策加分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擇優錄取。
(2)若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則從第二志愿考生中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進行錄取。若第二專業志愿不能滿足,則從服從志愿考生中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進行錄取。若專業不服從,經考生同意,可調劑到相近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