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生錄取_四川交通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面向藏區“9+3”畢業生單獨招生章程 ...
五、招生錄取
(一)考試成績
總成績=文化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或專業面試成績。
(二)政考、身體素質合格,且各項考試成績均達到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根據參考人數和考生分數的具體情況,按照招生計劃,分專業劃定控制線)的考生,采取“根據志愿,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對考生進行排序時,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按文化考試成績排序,如位次仍相同,則按單科順序及單科分數高低排序:語文、數學、德育。
(三)各專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和擬錄取考生名單在學院招生在線公示7天,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滿后,學院將擬錄取考生名單上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辦理相關錄取手續,并發放錄取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