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錄取_四川交通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單獨招生章程
五、錄取
(一)政考及體檢信息
考生的政考意見和體檢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試院統一采集信息。
(二)錄取程序
1.遵循“分類劃線,分類錄取”的原則,分別劃定普通高中類、中職類、特長類,文化、素質測試/專業技能測試/專業面試/特長測試最低控制線,并在各自單列計劃中錄取,互不交叉,錄取人數不超過參考人數的85%。
2.專業志愿錄取堅持分數優先原則,即各項考試成績均達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位次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錄取。具體排序規則如下:
普通類:文化、素質測試/專業面試雙上線考生,按文化、素質測試/專業面試成績相加的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中職類:文化、專業技能測試/專業面試雙上線考生,按專業技能測試/專業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特長類:文化、特長測試雙上線考生,按特長測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如出現同分情況:普通高中類考生比較素質測試或專業面試成績,如仍出現同分情況則依次比較語、數、外三科成績;中職及特長類依次比較語、數、外三科成績。
3.對缺額專業,將視情況在未被錄取的考生中征集志愿。
4.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及照顧政策。
(三)免試錄取
中職在校期間參加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并獲得一、二、三等獎和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一等獎;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的中職畢業生;可向我院提出免試申請,經省教育廳資格審查、我院公示后,可免試錄取;在正式辦理免試錄取手續前,申請考生應正常參加考試。
(四)考生須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報考對身體條件有明確要求的專業,請認真閱讀專業簡介,并如實填報,如經查實確為弄虛作假者,將取消其錄取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五)擬錄取考生名單將在招生在線公示七天,接受社會監督,公示結束后上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辦理相關錄取手續,并發放錄取通知書。
(六)若單獨招生計劃未能完成,未完成計劃隨即轉為高考招生計劃。
(七)擬錄取名單公示期間,愿意自動放棄錄取資格的考生,須本人持二代身份證原件,于4月12日前至我院簽署放棄錄取資格聲明,逾期不再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