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形式及錄取原則_2017年廣東農工商職業技術學院自主招生簡章
考核形式及錄取原則
(一)考試科目設置與分值
1.普通高中畢業生實行“文化素質考試+職業適應性測試”的考試形式。房地產經營與管理、會展策劃與管理、旅游管理、旅游英語、汽車營銷與服務、軟件技術、審計、食品加工技術、市場營銷(BTEC)、物業管理、應用英語、園林技術、證券與期貨等專業文化素質考試采用學業水平考試語文、數學、英語三門成績,滿分300分;職業適應性測試由我校自主命題和組織實施,滿分100分。普通高中考生入學測試總分滿分值為400分。
電子信息工程技術專業文化素質考試采用學業水平考試語文、數學、英語三門成績,滿分300分;職業適應性測試實行網上測試,測試成績分“合格”和“不合格”,測試合格作為以上專業錄取的條件和依據之一。網上測試成績不計入總分,普通高中考生入學測試總分滿分值為300分。
市場營銷(現代學徒制)、通信技術(現代學徒制)專業實行“文化素質考試+職業適應性測試”的考試形式,由我校自主命題和組織實施。文化素質考試和職業適應性測試的權重比例為2:1。普通高中考生入學測試總分滿分值為300分,其中文化素質考試滿分值為200分,職業測試性測試滿分值為100分。
2.中職畢業生實行“文化基礎考試(含綜合文化知識和專業綜合理論)+職業技能考核”的考試形式,綜合文化知識和專業綜合理論、職業技能考核的權重比例為4:3:3。中職考生入學測試總分滿分值為500分,其中綜合文化知識考試滿分值為200分,專業綜合理論考試滿分值為150分,職業技能考核滿分值為150分。
市場營銷(現代學徒制)、通信技術(現代學徒制)專業面向職中考生的考試形式及考核分值與其它專業一致。
(二)考試范圍及免試、免考“技能證書”條件
1.普通高中考生綜合文化考試以綜合能力測試為主,考試內容包括語言應用能力、邏輯推理能力、信息采集和應用能力、綜合解決問題能力、職業道德基本要求、自然科學和人文科學基本知識、人際交往基本常識等。
2.中職考生文化基礎考試的考試內容涵蓋自然科學和人文科學基本知識、職業道德基本要求、人際交往基本常識、漢語言寫作基本能力、專業綜合理論等技能型人才必備的實用性知識要求。面向中職畢業生的專業綜合理論、專業技能考核按專業大類進行命題。
3.根據有關文件精神,獲得廣東省中等職業學校技能大賽獲一等獎或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的中等職業學校在校生,畢業兩年內報考我校與獲獎項目相應或相近專業(不限于本次自主招生面向中職生招生的專業但限于本年“3+專業技能證書”面向中職生招生的專業),經省教育廳核實資格、我校公示后,申請免試入學的考生須參加我校的專業面試,成績合格且體檢合格者,可免試錄取。獲省賽二、三等獎的中等職業學校在校生,報考我校與獲獎項目相應或相近專業,經省教育廳核實資格,可免考“技能證書”,但仍需參加文化基礎知識考試和學校規定的專業技能考核,按正常的錄取程序進行錄取。
(三)錄取原則
按不低于測試卷面總分的50%劃定各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在分數線上按考生所報考專業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滿計劃為止。在第一專業志愿額滿的情況下,按考生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不設置專業志愿級差。考生總分相同時,按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自命題)或職業技能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其中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自命題)低于60分、體檢不合格者不能被錄取;中職考生綜合文化知識考試成績低于100分或專業綜合理論考試成績低于90分或專業技能考核成績低于90分、體檢不合格者不能被錄取。缺考一科或以上考生做自動放棄處理,不允錄取。
電子信息工程技術專業在考生網上職業適應性測試合格基礎上,按考生語文、數學、外語三門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計算總分,按不低于150分劃定最低錄取分數線,按考生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滿計劃為止。考生總分相同時,依次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單科成績的排序順序為:文科考生為語文、數學、英語;理科考生為數學、語文、英語。缺考一科或以上考生做自動放棄處理,不允錄??;體檢不合格者不能被錄取。
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后確定擬錄取的考生名單,并在我校自主招生網站公示,公示期3天。擬錄取公示過程中若有學生自愿放棄錄取則根據專業名次順延錄取至招生計劃額滿為止。
注:報考我校自主招生并被錄取的考生,可同時參加高考,參加本科院校錄取,但不能參加高職高專層次的錄取,也不得參加以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成績為錄取依據的高職分類考試招生。填報本科院校志愿并被本科院校錄取的考生,取消我校自主招生錄取資格,不得轉回我校,也不得參加其他高職高專層次的錄取。報考我校自主招生未被錄取的考生,可以參加以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成績為錄取依據的高職分類考試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