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杭州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提前招生章程)
其他
第七章招生監督
第十四條提前招生錄取改革試點工作是深化高校招生錄取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所有參加提前招生工作的人員都要認真學習招生政策、規定,嚴格遵守招生考試紀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創造一個讓社會、考生放心的選拔環境,確保提前招生工作順利完成。參與提前招生工作人員的違規處理遵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提前招生工作的全過程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參與監督,并主動接受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十六條考生應本著誠信原則向學校提出申請并參加相應測試。根據教育部36號令規定,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校將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證書無效并予以收回;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一)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二)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三)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四)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十七條考生參加綜合素質測試及文化課測試過程將全程錄像。
第十八條其它違規行為的處理遵照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廳有關規定執行。紀檢監察電話:(0571)56700016、56700017。
第八章其他
第十九條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學生修完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準予畢業,由杭州職業技術學院頒發普通高等教育高職畢業證書。
第二十條獎助學金
國家獎學金獲得者,獎勵每人8000元/年;國家勵志獎學金獲得者,獎勵每人5000元/年;國家一等助學金獲得者,每人4000元/年;國家二等助學金獲得者,每人2500元/年;下沙慈善總會金秋助學獎學金獲得者,獎勵每人1500元/年;同時還設有康恩貝助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單項獎、學生特別獎等。
第二十一條勤工助學
學校設有固定勤工助學崗位近500個。
第二十二條助學貸款
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或就學地助學貸款。貸款金額最高8000元/人·年。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僅適用于2017年杭州職業技術學院普通高職提前招生工作。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經杭州職業技術學院提前招生領導小組審查通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由杭州職業技術學院專業建設指導處(教務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咨詢及錄取結果查詢方式
咨詢電話(傳真):(0571)56700035
咨詢地點: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學源街68號杭州職業技術學院教務處(乘車路線:地鐵一號線文澤路站、B1線、B支4線)
網址:http://zs.hzvtc.edu.cn
咨詢QQ:800028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