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衛生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高職擴招招生章程
寧波衛生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高職擴招
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等六部門關于做好2021年高職擴招專項工作的通知》(教職成廳〔2021〕9 號)和《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組織開展2021年高職擴招專項工作的通知》(浙教辦函〔2021〕232號)要求,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二條 學校全稱是寧波衛生職業技術學院,校址:浙江省寧波市高教園區(南區)學府路51號(郵政編碼:315100);辦學層次:普通專科(高職);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高等職業技術教育;國標代碼:13742,浙江省招生代碼:0112。
第三條 寧波衛生職業技術學院是一所寧波市政府直屬的全日制國有公辦普通高等學校。學校前身為創辦于1925年的寧波華美高級護士職業學校。近年來,學校主動順應區域衛生事業和健康產業的發展需求,緊緊圍繞“衛生健康雙領域服務”辦學定位,秉承“仁愛、健康”的校訓精神,堅持“合力辦校、質量立校、特色興校、創新強校”的辦學策略,秉持“以人為本、選擇多樣、仁術融合、人人出彩”的教育理念,探索構建了“對接健康服務需求,促進產教融合;對接職業崗位需求,促進課崗融合;對接職業素養要求,促進仁術融合”的“三對接三融合”的人才培養模式,致力培養具有創新創業精神的“厚人文、明醫理、強技能、高素質”崗位勝任力強的技術技能型健康服務人才,建設具有國際視野、國內一流、現代化的衛生健康類高職院校。2020年,學校護理專業群和老年保健與管理專業群入選浙江省高職高水平專業群建設。
第三章 招生對象及計劃
第四條 招生對象
1.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的退役軍人、農民工、下崗工人、高素質農民等人群和基層在崗群體,以及符合條件的靈活就業人員均可報考。
2. 非本省戶籍在浙務工人員。
以下人員不得參加本次報考:2021年在各類高校招生考試中已被高校錄取的考生;當前已在各類高校(包括成人高校)學習的在籍學生。
第五條 招生計劃:經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學校2021年面向社會擴招90人。具體招生計劃如下:
序號 | 專業名稱 | 學制 | 招生計劃 | 學費標準(元/年) | 就業方向 |
1 | 口腔醫學技術 | 3年 | 45 | 6600 | 面向口腔醫院、口腔診所、綜合醫院口腔科的口腔數字化中心、義齒加工企業,從事口腔修復體設計和制作工作;面向隱形矯治器制作企業從事隱形矯正3d方案設計。 |
2 | 言語聽覺康復技術 | 3年 | 45 | 6600 | 面向各級殘聯下康復中心、醫院康復科和特殊教育學校擔任言語治療師,面向醫院耳鼻喉科擔任聽力師,面向助聽器驗配機構和人工耳蝸公司擔任助聽器驗配師。 |
合計 | ? | 90 | ? | ? |
備注:1.退役軍人學費補助按財政部等五部門印發的《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財科教[2019]19號)文件執行,享受相關資助政策;
2.學校實行彈性學制,修業年限為3-6年
3.書費等收取參照其他在校生。
第四章 招生程序
第六條 網上報名:報名信息網上輸入時間:9月29日至10月12日,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登錄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www.zjzs.net)報名系統,認真閱讀報名要求,網上簽訂《誠信承諾書》,如實錄入報名信息,包括退役軍人、農民工、下崗工人、高素質農民、基層在崗人員、靈活就業人員等身份信息,并在網上簽訂《誠信承諾書》。系統中缺少照片的考生,須如實上傳本人符合要求的近期證件照片(具體要求參照報名系統提示)。
第七條 志愿填報:志愿填報與網上報名同步進行,考生在進行網上報名信息輸入時,一并填報志愿信息??忌商顖髮幉ㄐl生職業技術學院1個專業志愿和服從專業調劑志愿。
第八條 信息確認:所有第一志愿報名寧波衛生職業技術學院的考生于10月31日上午08:30-11:30到學校辦理報名信息和志愿信息復核確認、資格審查、繳費、攝像等手續。報名信息現場確認時,考生須持本人身份證、高中段教育畢業證以及其他相關材料。
第九條 報名費繳納:根據《浙江省物價局、浙江省財政廳關于調整部分教育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浙價費〔2018〕32號)文件要求,招生報名費140元/人,在信息確認時進行繳費。未繳報名費的考生視作自動放棄報考資格,考生所繳報名費一概不退。
第五章 職業適應性測試
第十條 測試時間:10月31日下午13:30。測試地址:寧波衛生職業技術學院(寧波市鄞州區學府路51號)校內。
第十一條 測試對象:凡第一志愿填報寧波衛生職業技術學院的考生,需參加寧波衛生職業技術學院組織的職業適應性測試,學校擇優錄??;對于第二志愿及“院校服從”志愿填報寧波衛生職業技術學院的考生,寧波衛生職業技術學院不承認第一志愿測試院校的成績,寧波衛生職業技術學院組織測試擇優錄取。
具體考試科目、形式、分數、時間與要求如下:
科目 | 測試形式 | 分值 | 考試要求 |
職業適應性測試 | 筆試+面試 | 100分 | 1.筆試(40%)范圍:學業水平測試(高中及同等學歷階段) 2.面試(60%)范圍:專業認知,職業素養、邏輯思維及語言表達能力等。 |
第六章 錄取流程
第十二條 錄取工作在省教育廳及省教育考試院領導和監督下,由寧波衛生職業技術學院統一組織錄取。學校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依據考生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測試總分100分,設置合格線60分,合格線上根據考生專業志愿按照測試成績高低擇優錄取,若第一志愿不足再根據測試成績高低從服從調劑考生中錄取補足,合格線下一律不錄取;同等條件下若有與報考專業相關從業經驗者優先錄取。錄取信息在考試后一周內在學校網站上公布,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后辦理相關錄取手續,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七章 培養模式
第十三條 學校對本次擴招學生實行走讀,不安排住宿。
第十四條 按照“標準不降、模式多元、學制靈活”原則,落實教育部《職業院校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制訂與實施工作的指導意見》、《關于做好擴招后高職教育教學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相關要求,根據學校人才培養目標、培養規格,確??倢W時、公共基礎課程學時、實踐性教學學時不低于教育部規定的基礎上,結合考生工學實際,創新教學組織形式和教學模式,招生專業實行單獨編班、彈性學制,采取集中線下線上教學、自主學習、網絡課程輔導、成果學分認定、統一考核等靈活多元的教學組織方式。參加社會擴招學生一律不允許轉專業。
若某個專業報名(以確認報考人數為準)的考生數低于該專業計劃數的30%時,插入2021級普通在校全日制相應專業班級學習。
第十五條 學歷證書: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3-6年),修完本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內容,成績合格,達到畢業要求的,由學校進行學歷電子注冊并頒發普通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第十六條 助學保障:獎貸助補免享受和普通高考學生同等待遇。符合各項行業、專項資助政策的,按照學校現行規定執行。其他獎貸助補免措施按照國家、省、市關于做好高等職業院校面向退役士兵高職擴招考生和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新型職業農民等高職擴招考生工作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八章 招生監督
第十七條 寧波衛生職業技術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錄取全過程進行監督;自覺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的監督。
第十八條 根據教育部令第36號令,應誠信參考,不得弄虛作假??忌邢铝星樾沃坏模瑧斎鐚嵱浫肫淇荚囌\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2.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4.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十九條 其它違規行為的處理遵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章 其他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