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優惠政策(上海交通大學2017年高水平藝術團招生簡章)
三、優惠政策
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的規定,學校給予通過選拔測試的考生(凡省級統考涵蓋的項目,考生必須根據所在省的相關規定參加該省統一測試并合格,具體以生源所在地政策為準),其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最終模擬投檔線下20分以內,且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即可錄取的優惠政策。在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具體優惠政策以最終認定協議為準。
結合我校藝術團的實際需要,對于管弦樂類、聲樂類、舞蹈話劇類專項中,藝術測試成績特別優秀的部分考生,可適度降低高考文化成績錄取要求,但不得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海市、浙江省獲得此類優惠條件的考生,高考成績不得低于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
各項目最終公示人數根據考生的藝術水平測試成績及文化課考試成績,經學校高水平藝術團招生工作組審核批準后確定。具體優惠政策以考生與我校簽訂的《上海交通大學2017年高水平藝術團合格考生認定協議書》為準,并經教育部陽光平臺公示通過后方可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