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選拔程序和錄取辦法(浙江大學2017年高水平藝術團招生簡章)
四、選拔程序和錄取辦法
1.預審:學校高水平藝術團考評小組對考生材料和藝術水準進行預審。通過名單公布時間:請考生于2017年2月24日后登錄報名系統查詢,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2.初試:文化水平考試
考試時間:2017年3月4 日
考試地點: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學紫金港校區
考試內容:語文、數學和英語
入圍人數:按簽約“一本線”人數的4倍,簽約“降10分”和“降20分”人數的2倍,相加后分項目劃定藝術專項測試入圍人數;如遇文化課分數相同,則同時入圍。
3.復試:初試通過者藝術專項測試
測試時間:2017年3月10日至3月11日;
測試地點: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學玉泉校區永謙活動中心;
測試方式:考生現場展示,我校全程錄像,制作光盤并由專家組進行評審。
4.簽訂協議書:我校將于復試考試現場與考生簽訂高水平藝術團協議書,不同意簽訂協議書者取消考試資格。
5.高考文化成績要求:特長生優惠錄取條件按照教育部2017年高水平藝術團政策執行,最多可降至當地重點線,對應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為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
6.備注:浙江大學高水平藝術團測試成績不能代替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統一組織的高水平藝術團測試成績,擬報考浙江大學的考生須根據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參加該省(自治區、直轄市)統一測試,測試合格者才能作為我校高水平藝術團資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