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海工學院2017年“專轉本”招生章程
根據《江蘇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7年 “專轉本”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為保證我校2017年普通高校“專轉本”選拔工作依法有序進行,特制定本章程。
一、學校性質
(一)學校名稱:淮海工學院
(二)學校代碼: 1311(江蘇省)
(三)辦學類型:公辦本科
二、報考專業要求
考生應根據自己在專科階段所學專業情況進行報考,專科專業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教育指導性專業目錄(試行)》為準。本科專業對考生專科階段所學專業的要求,詳見江蘇省教育廳正式公布的《2017年江蘇省普通高校“專轉本”專業計劃表》。考生必須根據要求正確填報志愿,不得跨類報考。
三、錄取規則
錄取實行以文化考試成績為主,公平、公正和擇優的原則,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實施遠程網上錄取。
(一)對符合報考條件,達到錄取分數線的考生,按照招生計劃數1:1的比例調檔;
(二)對專業志愿符合專業選拔要求的考生,按高分到低分順延錄取;
(三)對跨專業門類、專業基礎課不符合選拔要求的不予錄取;
(四)“專轉本”錄取名單經省教育廳審核批準后,由我校向推薦學校寄發錄取通知書,并按學籍管理有關規定辦理學籍變動手續。
四、辦班地點與收費
(一)“專轉本”學生學籍統一轉入淮海工學院;
(二)“專轉本”學生統一轉入本科三年級學習;
(三)“專轉本”學生按專業單獨組建新的班級教學,實際報到人數不能達到單獨編班要求的,在同年級同專業班級就讀;
(四)“專轉本”學生統一在宋跳校區學習。
(五)“專轉本”學生學費與我校同年級同專業學生實行相同標準。
五、獎學金、貧困生資助
家庭經濟困難、品學兼優的學生可享受國家獎、助學金,我校還設有完善的獎、助、貸、困、補等一體的資助體系,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優秀在校生完成學業。
六、學籍管理與畢業
(一)被我校錄取的“專轉本”學生,憑專科畢業證書和錄取通知書等材料,按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逾期不報到或報到后要求返回原校的,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未取得專科畢業證書的“專轉本”學生,不得辦理入學手續。
(二)“專轉本”學生除國家和省有明確規定的,享受我校同類學生同等待遇;
(三)“專轉本”學生按照教育部和江蘇省教育廳有關規定頒發畢業證書,以淮海工學院名稱具印。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由淮海工學院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并以淮海工學院名稱具印;
(四)“專轉本”學生畢業時,按國家本科畢業生的就業政策執行。
七、招生咨詢方式
咨詢電話:0518-85895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