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北京服裝學院2017年藝術類本科專業招生簡章)
錄取
四、錄取
考生須符合生源省份藝術類報考條件、錄取規定,取得省級藝術類專業統考相應專業本 科合格證書(省統考未涉及到的專業除外)及我校專業考試合格證書,并且高考填報志愿須與我校??己细褡C書上的專業一致。各專業按照以下原則錄?。?/p>
報名專業(招考方向)及代碼 |
錄取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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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裝與服飾設計(130505) |
考生文化考試總成績在達到我校劃定分數線(生源省份本科一批錄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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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與科技(130509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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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設計(130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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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分數線的 60%和生源省份藝術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高者)的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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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覺傳達設計(1305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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礎上,且外語科目成績不得低于 60 分(150 分制),按照綜合成績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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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果綜合成績相等,優先錄取專業考試總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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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設計(130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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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的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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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畫(130310) |
專業考試總成績 文化考試總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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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媒體藝術(130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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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成績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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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130404) |
專業考試合格分數線 生源省份本科(文/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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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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繪畫(130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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雕塑(13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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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藝術(130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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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服裝表演)(130301) |
考生文化考試總成績在達到生源省份藝術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基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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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按照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果專業考試成績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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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優先錄取文化折算成績高的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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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廣告傳播)(130301) |
文化考試總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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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折算成績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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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省份本科(文/理科) 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 |
注:
①藝術類專業考生的政策性照顧附加分在計算文化考試分數線時計入總分,計算綜合成 績時不計入總分;
②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及江蘇省,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相關規定執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考生統一使用文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
③在計算綜合成績和文化折算成績時,對于藝術類文化考試滿分值與普通類文化考試滿分值不同的省份,將對考生文化考試總成績按普通類文化考試滿分值進行折算。 新疆考生算法如下: 新疆考生藝術類專業文化考試總成績
文化考試總成績 = ×750
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