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選拔辦法及錄取政策(上海交通大學2017年保送生招生簡章)
三、選拔辦法及錄取政策
1. 初審:
我校根據申請材料和中學推薦意見進行初審,初審結果預計于2017年1月5日在報名系統中顯示。請初審通過者于1月6日前及時在線繳費,以免影響測試。
2. 學校測試(以下簡稱“校測”):
保送生校測由筆試和面試組成。
筆試科目:數學必考,此外考生需在英語、日語(只能報考日語專業)、德語(只能報考德語專業)、法語(只能報考法語專業)四科目中擇一測試。
時間地點:2017年1月在上海交通大學閔行校區,詳見準考證。
參加測試時必須主動出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含:居民身份證、軍人及武警人員證件、戶口本需附公安戶籍部門開具的貼有近期免冠照片的身份證號碼證明、護照)(原件),證件不齊者不得進入考場。
3.認定:
1) 我校依據校測成績,發放保送入圍資格,在考生回執確認后,認定保送生候選人名單。
2) 參加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決賽獲一等獎的優秀學生,在決賽現場經我校面試合格者,可直接獲得我校保送生候選人認定資格。
3)認定結果經我校招生領導小組討論通過,并按照教育部規定予以公示通過后,方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