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試(河北外國語學院2017年單獨考試專科專業招生簡章)
三、考試
2017年4月6日至9日,參加由河北省教育考試院統一公布的牽頭院校組織的河北省單招考試(詳見考試院網站公布的牽頭院校)。
高職單招考試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方式,總分為750分,其中文化考試滿分360分,職業技能考試滿分390分。
1.按普通高考報名的考生。文化成績可以使用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頂替,具體由各牽頭院校確定。沒有學考成績的考生,須參加牽頭院校組織的文化考試,如不參加文化考試成績為零。
職業技能考試由牽頭院校組織。其中,報考藝術類專業且有全省藝術聯考成績的考生可直接使用相對應聯考成績。
2.按照對口高考報名的考生。文化考試和職業技能考試由牽頭院校負責。考生如有全省對口專業考試成績,可直接使用對口專業考試成績代替職業技能考試成績,具體由各牽頭院校確定。
3.高職單招實行按考試類分類考試,不允許考生跨考試類填報志愿和錄取。
4.考生須按牽頭院校考試實施方案的要求繳納報考費、獲取準考證,并持居民身份證和牽頭院校的《準考證》,在規定的時間參加考試。
5.牽頭院校于4月15日前向社會公布考生成績及成績復核方法,及時受理考生成績復核申請并作出最終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