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大學2021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
根據教育部《嚴格規范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特殊類型招生工作》和相關文件精神,湖南科技大學2021年面向全國部分省(區、市)招收藝術類專業四年制本科生,特制定本簡章。
一、學校基本情況
湖南科技大學肇始于解放前夕的湘北建設學院,2003年由湘潭工學院與湘潭師范學院合并組建而成,是湖南省人民政府與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共建高校、湖南省人民政府與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共建高校、“十三五”國家百所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支持高校、湖南省“國內一流大學建設高校”。
學校占地3000余畝,建筑面積110余萬平方米,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6.2億余元,紙質、電子文獻總量720余萬冊。設有19個教學院及研究生院、繼續教育學院、國際教育學院和瀟湘學院(獨立學院),94個本科專業覆蓋11個學科門類。擁有3個一級學科博士后科研流動站,5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30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15種專業碩士學位授權類別及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推薦資格、“碩師計劃”推免資格。擁有3個國防特色學科,1個省級優勢特色重點學科,8個省級重點學科,6個湖南省“雙一流”建設學科。擁有8個國家特色專業、14個國家級一流專業建設點,35個省級一流專業建設點、17個省級特色專業、1個國家專業綜合改革試點專業。
二、學院及專業介紹
(一) 建筑與藝術設計學院
學院擁有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產品設計三個藝術類本科專業。擁有設計學一級學科學術型碩士學位授權點,藝術碩士(藝術設計領域)專業碩士學位授權點。學院擁有2個教育部產學合作協同育人基地、1個湖南省工業設計平臺、1個湖南省普通高校校企合作創新創業教育基地、3個校級研究所、1個設計實踐中心和1個大學生創新創業孵化基地。
視覺傳達設計:培養能在企事業單位、設計機構和科學研究單位,從事視覺傳達為重點的策劃、設計、研究、教學和管理工作,也能從事信息藝術設計、數字媒體藝術設計、文創產品設計、社會服務設計、品牌形象設計等,一專多能綜合應用型及復合型人才。
環境設計:培養能在環境裝飾設計公司、環境景觀設計單位、藝術設計教育和科研機構、設計管理部門等單位,從事景觀環境設計、住宅環境設計、空間內外家裝、軟裝設計、公共設施環境設計、鄉村改造環境設計,設計教學、研究與管理等相關工作的高級綜合應用型專業人才。
產品設計:培養能在企事業單位、設計機構和科學研究單位,從事以產品創新為重點的策劃、設計、研究、教學和管理工作,也能從事與產品開發相關的交互設計、品牌設計、公共設施設計或展示設計工作的藝術與工程融合的綜合應用型專業人才。
(二)藝術學院
學院設有美術系、造型藝術系、音樂系、舞蹈系四個系,美術學、繪畫、雕塑、音樂學、舞蹈表演等五個本科專業,美術學、音樂與舞蹈學兩個一級學科學術碩士學位授予點,藝術碩士(美術、音樂)和教育碩士(美術、音樂)等專業碩士學位授權點。“美術學”和“音樂學”專業是湖南省“雙一流”專業建設學科。教師在國家級專業刊物、展覽發表論文、入選作品六百余篇(幅);在演出比賽中獲省級以上獎勵百余項;出版專著、畫冊、教材100余部;承擔省部級以上科研課題八十余項。學院設有“藝術作品實踐與產業化研究所”“湖湘音樂文化研究所”“藝術人類學研究所”3個校級研究所。
美術學:培養具備堅實的科學文化、藝術理論知識與教育理論知識,具有美術史研究、美術評論、美術教育、當代視覺文化策劃與管理、文化遺產研究與管理、美術專業創作等方面能力,能在中、小學校從事美術教育的應用型專門人才。
繪畫:培養具備堅實的科學文化和藝術理論知識,具有繪畫創作、教學的能力,能在專業藝術領域和各級各類學校從事繪畫創作、教學和研究工作的應用型人才。設有國畫、油畫、版畫三個專業方向。
雕塑:強調造型基礎,同時注重將創新理念、藝術方法論引入基礎教學,培養能從事城市雕塑、裝飾雕塑、創作、規劃、管理的高級專門人才,亦能在高等院校、中等專業學校從事雕塑教學工作。
音樂學:分鋼琴、聲樂、舞蹈、理論、作曲、器樂、指揮等方向,培養具有扎實的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熟練的專業技巧,能在中、高等學校從事音樂教育教學的高級專門人才,亦能在社區及企事業單位從事音樂培訓、演出和管理方面的工作。
舞蹈表演(藝術舞蹈):培養具有芭蕾舞、中國古典舞、民族民間舞、現代舞等技能和專業理論素養,并接受舞蹈表演專業的基本訓練,掌握舞蹈表演基本能力的高級專門人才。
舞蹈表演(體育舞蹈):培養具備扎實的舞蹈學、體育學專業基礎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具有較高的體育舞蹈、流行舞蹈等表演能力、創編能力和教學能力,符合舞蹈表演發展需求的專門人才。
三、報考條件
有志于從事藝術事業,符合生源所在省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報考條件者均可報名。
四、招生專業
2021年湖南科技大學8個藝術本科專業招生,學制四年,學費實行學分制收費,由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兩部分組成。學費總額為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的學費標準,具體將在學校本科招生網和新生入學須知上公布。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總計劃 |
130502 | 視覺傳達設計 | 50 |
130503 | 環境設計 | 50 |
130504 | 產品設計 | 75 |
130401 | 美術學 | 90 |
130202 | 音樂學 | 100 |
130403 | 雕塑 | 25 |
130402 | 繪畫 | 50 |
130204 | 舞蹈表演(藝術舞蹈) | 30 |
130204 | 舞蹈表演(體育舞蹈) | 30 |
合計 |
| 500 |
五、招生計劃
1、2021年湖南科技大學藝術專業在各招生省份認可各省(區、市)的藝術聯考成績,湖南科技大學不組織單獨的校考。
省份 | 擬投計劃 | 省份 | 擬投計劃 | ||||
美術設計類 | 音樂 | 舞蹈 | 美術設計類 | 音樂 | 舞蹈 | ||
山西 | 15 | / | / | 江蘇 | 10 | 14 | / |
浙江 | 9 | 14 | / | 安徽 | 11 | 6 | 10 |
江西 | 14 | / | / | 山東 | 8 | / | / |
河南 | 12 | 7 | 9 | 湖北 | 10 | / | 4 |
廣東 | 6 | / | / | 廣西 | 9 | / | 4 |
云南 | / | / | 9 | 新疆 | 9 | / | / |
湖南 | 192 | 59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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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湖南科技大學在各省(市、區)的最終招生計劃及各專業具體計劃,將在分省分專業來源計劃確定后一并發布,以各省(市、區)教育考試院招生計劃匯編公布為準。
六、錄取原則
1.湖南科技大學2021年沒有單獨組織藝術類專業的校考。考生報考湖南科技大學的藝術類專業,必須參加生源所在省份組織的藝術類專業統考。
2.相關成績須達到生源省(市、區)主管部門公布的相應湖南科技大學藝術招考類型所在批次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及相關要求,符合報考條件的進檔考生,湖南科技大學依據招生計劃,按以下原則擇優錄取:湖南省考生按照綜合成績(高考文化成績(含政策性加分)×30%+專業統考成績×70%,最終結果保留1位小數)從高分到低分排名錄取;其他省份,在投檔考生范圍內,按專業成績占60%,文化成績占40%計算綜合分(60×專業/專業滿分+40×文化/文化滿分)進行排名錄取專業。
3.若考生所在省份對于錄取原則有相關規定,則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相關規定執行。
4.體檢限錄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七、入學復查
新生應按錄取通知書規定的日期報到入學。學校在新生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入學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復查。經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本簡章如有與教育部2021年招生政策有不一致之處,以教育部與上級有關部門政策為準。本簡章由湖南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八、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桃園路
郵政編碼:411201
辦公電話:0731-58290670
咨詢電話:0731-58273804 58273805 58273808 58273839
本科招生網:http://zs.hn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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