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京旅游職業學院提前招生簡章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江蘇省教育廳的相關招生規定,結合南京旅游職業學院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南京旅游職業學院面向江蘇省內提前批次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南京旅游職業學院。招生代碼:江蘇省代碼1160。
第四條 學校是江蘇省文化和旅游廳主管的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創辦于1978年,是全國最早、江蘇唯一的示范性旅游高職院校,開設20余個與文化旅游行業密切相關的專業。校址位于省會南京,目前設有江寧(南京市江寧區月華西路1號)、華嚴崗(南京市鼓樓區華嚴崗1號)兩個校區,全日制學生的就讀校址均在江寧校區。
第五條 學校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為:南京旅游職業學院。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學生,頒發普通高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領導機構是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第七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辦事機構是招生就業處,負責招生宣傳、咨詢、錄取等工作。
第八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實行上級主管部門、內部和第三方多重監督機制,學校招生工作在監督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根據教育部及江蘇省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江蘇省生源情況、區域協調發展、重點政策支持,兼顧歷年招生情況等因素,制定學校江蘇省專科提前招生計劃。
第十條 學校所有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的外語語種,根據學校教學要求,新生入學后公共外語課程教學統一按英語語種安排。
代碼 | 專業名稱 | 學制 | 科類 | 計劃 | 學費(元/年) |
01 | 酒店管理 | 三 | 普通類 | 150 | 4700 |
02 | 酒店管理(中澳合作) | 三 | 普通類 | 30 | 12000 |
03 | 財務管理 | 三 | 普通類 | 30 | 4700 |
04 | 計算機信息管理 | 三 | 普通類 | 40 | 5300 |
05 | 旅游管理 | 三 | 普通類 | 60 | 4700 |
06 | 旅游管理(與三江學院分段 培養3+2本科項目) | 三 | 普通類 | 40 | 4700 |
07 | 電子商務 | 三 | 普通類 | 45 | 4700 |
08 | 旅行社經營管理 | 三 | 普通類 | 10 | 4700 |
09 | 空中乘務 | 三 | 普通類 | 70 | 6800 |
10 | 高速鐵路客運乘務 | 三 | 普通類 | 35 | 5300 |
11 | 環境藝術設計 | 三 | 藝術類 | 10 | 6800 |
12 | 工藝美術品設計 | 三 | 藝術類 | 10 | 6800 |
14 | 環境藝術設計(與南京傳媒學院 分段培養3+2本科項目) | 三 | 藝術類 | 30 | 6800 |
15 | 工藝美術品設計(與南京傳媒 學院分段培養3+2本科項目) | 三 | 藝術類 | 30 | 6800 |
13 | 會展策劃與管理 | 三 | 普通類 | 10 | 4700 |
16 | 會展策劃與管理(與南京傳媒 學院分段培養3+2本科項目) | 三 | 普通類 | 40 | 4700 |
17 | 烹調工藝與營養 | 三 | 普通類 | 80 | 4700 |
18 | 西餐工藝 | 三 | 普通類 | 35 | 4700 |
19 | 西餐工藝(中澳合作) | 三 | 普通類 | 35 | 15000 |
20 | 中西面點工藝 | 三 | 普通類 | 40 | 4700 |
21 | 旅游英語 | 三 | 普通類 | 80 | 4700 |
22 | 旅游日語 | 三 | 普通類 | 30 | 4700 |
23 | 應用韓語 | 三 | 普通類 | 30 | 4700 |
24 | 應用西班牙語 | 三 | 普通類 | 30 | 4700 |
合計 | 1000 |
第十一條 學校在江蘇省的專科招生計劃報送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后,最終招生計劃以省教育廳下達計劃數為準
第四章報名考試
第十二條 報考條件:考生已參加我省2021年普通高考報名,且符合院校報名條件的考生可申請報考高職院校提前招生。考生須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10門科目的合格性考試并取得成績。普通類專業要求7個合格,其中,空中乘務、高速鐵路客運乘務專業要求4個合格;藝術類專業要求4個合格。
第十三條 報名方式及志愿填報要求:3月9日至11日,考生登錄省教育考試院網站(www.jseea.cn)的高職院校提前招生申請平臺,根據合格性考試成績,結合院校公布的報考條件和專業計劃等,最多可向兩所院校提出申請,并按院校招生簡章的規定參加校測。考生可向每所院校申請6個專業并明確專業調劑意向,截止時間為3月11日17時。 第十四條 凡符合江蘇省招生委員會規定的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其中,空中乘務、高速鐵路客運乘務專業建議符合以下條件:男生175-185厘米,女生163—174厘米,面部無嚴重痤瘡、痘印。無色盲、色弱、斜視、弱視,無紋身、狐臭,裸露部位無明顯疤痕、胎記、自殘痕跡等,家中直系親屬無犯罪記錄。
第十五條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對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無要求。
第十六條 考生須參加南京旅游職業學院組織的校測。旅游管理、旅行社經營管理、電子商務、空中乘務、高速鐵路客運乘務專業以及旅游管理(高職與普通本科分段培養)項目采用面試和職業適應性測試(僅限第一專業報考),其他專業采用職業適應性測試。職業適應性測試主要測試考生的思想道德、心理健康、人文素養、文化常識等素質;面試主要測試考生的語言表達、邏輯思維、反應能力、心理素質、創新能力等素質。校測時間:2021年3月26日,校測地點:南京旅游職業學院(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空中乘務、高速鐵路客運乘務專業面試通過的考生必須參加專業體檢(費用自理)。第二輪校測時間另行通知。
第十七條 在報名時間和考試時間安排上,學校根據疫情防控要求及時調整(以學校官網發布的時間為準)。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八條 學校依據教育部和江蘇省對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要求,實行學校負責、江蘇省招生部門監督的錄取體制,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按公平、公開、公正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依據考生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嚴格按招生的有關規定進行錄取。
1.普通類專業:根據考生校測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服從志愿調劑只在同科類的專業之間進行調劑,旅游管理(包括 “3+2本科”項目 )、旅行社經營管理、電子商務、空中乘務、高速鐵路客運乘務專業除外。 旅游管理(包括 “3+2本科”項目 )、旅行社經營管理、電子商務、空中乘務、高速鐵路客運乘務專業:須通過南京旅游職業學院組織的專業面試和職業適應性測試;報考空中乘務、高速鐵路客運乘務專業的考生面試合格后須通過專業體檢。如面試或體檢不合格的考生則調劑到其他專業,按所屬科類的錄取原則進行錄取。
2.藝術類專業:根據考生校測成績+美術省統考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3.學校嚴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廳的相關規定執行加分政策。
4.同分考生按語數外、物史、其他5門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依次排序錄取。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九條 學校錄取的考生,經江蘇省招生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由學校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條 校測的報名考試費人民幣60元/人(蘇價費〔2007〕423號文件)。
第二十一條 學校根據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蘇價費〔2004〕158號、蘇價費〔2007〕210號、蘇價費〔2008〕222號、蘇價費〔2014〕136號、蘇價費〔2017〕243號文件)按學年收取費用(幣種:人民幣)。文科類專業4700元,工科類專業5300元,藝術類專業6800元,空中乘務專業6800元,中外合作專業:酒店管理(中外合作辦學)12000元,西餐工藝(中外合作辦學)15000元。
第二十二條 學生公寓住宿費為每學年人民幣1200元-1500元(蘇價費〔2002〕369號文件)。
第二十三條 學校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開通了“新生入學綠色通道”,學生可在當地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或在學校申請“校園地助學貸款”。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按國家規定實行獎助學金制,設有國家獎學金(8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國家助學金(2300元-4300元)、學校獎學金(500元-2000元)、企業獎學金以及學校彩虹助學基金等,詳見《新生入學指南》。學校不斷健全完善“獎、助、貸、勤、補、免”和綠色通道等多元混合的助學體系,全面服務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成長成才。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通過陽光招生信息平臺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南京旅游職業學院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五條 南京旅游職業學院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二十六條 已被提前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和任何其他形式的錄取。確需參加高考的,須向高考報名地縣級招辦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參加,但不能參加任何形式的錄取。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由南京旅游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 學校通訊地址:江蘇省南京市江寧區月華西路1號。
郵政編碼:21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