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職業學院2021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為了保證威海職業學院2021年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提高生源質量,維護學院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有關政策規定,結合威海職業學院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于威海職業學院高職(專科)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
第二條威海職業學院高職(專科)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威海職業學院高職(專科)招生工作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威海職業學院學校代碼:12326
第五條學校地址:山東省威海市科技新城(初村北海)
第六條辦學性質及類型: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第七條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第八條學校簡介:
威海職業學院是2000年10月經山東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成立的一所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職業學校。2004年5月,與威海市技術學院合并,實行一個學院兩塊牌子。學院是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和專業建設計劃建設單位、國家優質專科高等職業院校、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國家高技能人才培養示范基地;獲得全國國防教育特色學校、全省教育工作先進單位、山東省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山東省高等學校校園文明建設優秀單位、山東省高等學校德育工作優秀單位、山東省校企合作示范單位等榮譽稱號。
學院占地3048畝,全日制在校生18465人,教職工1197人,長年聘請的合作企業兼職教師400多人。學校以“AAA”景區標準進行整體規劃和功能區建設,擁有標準化學生公寓15棟、學生食堂7個、校醫院1所,文體活動中心、游泳館、大型體育場各1座。先后建成了威海市公共實訓中心、紅色大講堂、裝配式建筑體驗館、3D打印中心、智慧制造中心、美麗鄉村研究院、汽車訓練基地、拓展訓練基地等教育教學場所。
學院按照“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學結合、知行合一”的要求,不斷完善“立足威海區域,服務國家戰略;產教深度融合,校企共贏合作;理論實訓一體,實習就業聯動;人員分類管理,教師多崗多能;實用管用好用,教學科研并重;一切為了學生,為了學生發展”的辦學理念,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以服務發展為宗旨,以促進就業為導向,激發學生全面發展的生機活力,助力知識型、技能型、創新型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的成長。
學院堅持以服務區域發展為己任,對接山東省新舊動能轉換重大戰略和威海市七大千億級重點支持的產業集群,面向海洋工程裝備、新一代信息技術、先進裝備與智能制造等領域,緊貼區域產業結構,以優勢專業群對接優勢產業,在不斷強化機電、信息類專業的同時,建筑、船舶、經管類專業取得了長足發展,形成了鮮明的辦學特色,現有11個教學二級學院,開設51個普通高職教育專業,覆蓋旅游、裝備制造、文化藝術、財經商貿、土木建筑、交通運輸、醫藥衛生、電子與信息、教育與體育、生物與化工、資源環境與安全、食品藥品與糧食、公共管理與服務等13個專業大類34個專業類,形成“2+4+3”的結構優化、重點突出、內涵先進、資源共享、優勢凸顯的專業組群。學校堅定“職業教育是職業生成教育,而不是職業準備教育”的理念,強化“職業教育核心是職業”觀點,以類型教育的理念推動改革創新,“實訓導向、課崗融合、實境育人、分階遞進”的人才培養特色更加鮮明,學校綜合實力和一批專業群居全國高職院校前列,辦學質量、教學水平、服務能力、國際聲譽大幅提升,人才供給質量顯著提高。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九條威海職業學院成立以院長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高職(專科)招生錄取工作的組織領導,研究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條威海職業學院校企合作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
第十一條威海職業學院紀委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招生專業與計劃
第十二條 2021年威海職業學院面向山東省招收藝術類三年制高職(專科)生,具體招生專業包括廣告藝術設計、廣告藝術設計(中外合作辦學)、服裝與服飾設計、動漫設計、數字媒體藝術設計、音樂表演等6個。最終的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公布為準,威海職業學院將及時在學校網站(http://www.whvc.edu.cn)公布。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 外語語種要求:
根據學院藝術類專業設置及要求,不限制外語語種。
第十四條 錄取男女比例要求:
藝術類專業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五條 思想政治品德和身體健康狀況:
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七條 學校按照山東省的志愿設置及投檔原則實行遠程網上錄取。錄取工作由學校負責,嚴格按照教育部和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錄取政策和劃定的錄取分數線執行,接受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和學校紀委的監督。
第十八條 夏季高考藝術類專科批錄取原則,具體如下:
1.美術類專業錄取原則。美術類考生需參加山東省美術類專業統一考試,并取得專業統考合格證。威海職業學院認同山東省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實行平行志愿。根據進檔考生專業志愿,按照由高分到低分錄取。
2.非美術類專業錄取原則。音樂表演專業考生需獲取本科院校音樂表演專業或相近藝術類專業合格證,錄取時執行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劃定的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對投檔考生按照文化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取。
藝術類專科批考生可在同一批次內選擇填報藝術類志愿或普通類志愿(只能選一類),普通類考生不能填報藝術類志愿。
第十九條 學校認同山東省對考生的加分政策,按山東省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加分提檔、錄取。
第二十條考生體檢和專業限報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
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凡考生體檢符合“學校可以不予錄取”條款
的,學校按“不予錄取”執行。
新生入學后進行體檢復查,凡發現偽造材料取得報考資格者、冒名頂替者或體檢舞弊及其他舞弊者,取消其入學資格,一律予以退回。
第二十一條其它未盡事宜按教育部和山東省教育廳的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六章收費、退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二十二條 學校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及有關規定收費。
第二十三條 退費按照省政府辦公廳《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學校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5部門《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0〕15號)以及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資格復查及證書頒發
第二十五條凡被威海職業學院錄取的新生,應在學院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報到后,按山東省教育廳相關要求,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院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工作領導小組視具體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六條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威海職業學院;證書種類: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第八章其它
第二十七條威海職業學院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組織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假借威海職業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余下部分見原文 http://60.217.73.66:10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