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對實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學校各招生專業(yè)(類)的高考選考科目范圍有何要求?(華東理工大學2021年招生政策熱點問題)
21.對實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學校各招生專業(yè)(類)的高考選考科目范圍有何要求?
華東理工大學各招生專業(yè)(類)的高考選考科目范圍以相關省級招辦公布的為準。考生在填報高考專業(yè)志愿時,選考科目范圍必須符合學校相關招生專業(yè)的選考科目要求。對實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3+3模式”省份(上海市、浙江省、北京市、天津市、山東省、海南省),主要包括:物理或化學、物理、化學、不限等4種科目組合。對實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3+1+2模式”省份(河北省、遼寧省、江蘇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廣東省、重慶市),物理科目類再選科目要求包括化學必選、不提科目要求等兩種科目組合,歷史科目類再選科目要求為不提科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