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工程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為保證煙臺工程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學院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山東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結合煙臺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于煙臺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普通高職招生工作。
第二條煙臺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煙臺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院概況
第四條學院全稱:煙臺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學院代碼:13355
第五條學院地址:煙臺經濟技術開發區珠江路92號
第六條學院辦學層次及類型:專科;公辦普通高職院校。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七條煙臺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成立以書記、院長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決定招生工作有關事宜。
第八條煙臺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煙臺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普通高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條煙臺工程職業技術學院紀委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招生專業與計劃
第十條招生計劃和專業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招生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第十一條各有關省份的專業招生計劃以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計劃為準。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在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學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規定的投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具體比例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門確定。
第十三條 學院對山東省考生選考科目不作要求。
第十四條外語語種要求:專業語種不限,且對外語聽力部分成績無要求。
第十五條男女比例:報考各專業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六條身體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專業要求
1.空中乘務專業特別要求:
身高:女生163cm-174cm(凈高),男生173cm-185cm(凈高)。
外形:女生要求五官端正,面容姣好,身材勻稱,氣質優雅;男生要求五官端正,體格健康,膚色健康,動作協調。
身體:無紋身,身體裸露部位無明顯疤痕及斑點,無精神病史,無各種傳染疾病、慢性病、遺傳病史、皮膚病等(口臭、狐臭、O形腿、口吃等),符合民航局方對于民航從業人員相關規定。
政審:個人及父母等直系親屬無犯罪記錄。
視力:矯正視力不低于1.0,無色盲、色弱、斜視。
2.國際郵輪乘務管理專業特別要求:
女生身高:160cm(凈高)以上;男生身高:170cm(凈高)以上。
外形:女生要求五官端正,面容姣好,身材勻稱,氣質優雅;男生要求五官端正,體格健康,膚色健康,動作協調。
身體:無紋身,身體裸露部位無明顯疤痕及斑點,無精神病史,無各種傳染疾病、慢性病、遺傳病史、皮膚病等(口臭、狐臭、O形腿、口吃等),符合民航局方對于民航從業人員相關規定。
政審:個人及父母等直系親屬無犯罪記錄。
視力:矯正視力不低于1.0,無色盲、色弱、斜視。
第十八條錄取原則:
1.夏季高考專業
根據招生計劃,按照各省(自治區)的志愿設置及投檔錄取原則進行錄取。對于實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區),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錄取;對于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區),按照“志愿優先,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的原則進行錄取。
2.春季高考專業
分專業類別根據專業計劃,對投檔考生按照“志愿優先,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的原則錄取。根據各專業計劃,首先錄取第一專業志愿考生,若第一專業志愿未錄取滿,則依次錄取后續專業志愿考生。若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且服從專業調劑則隨機將考生調劑到未錄取滿的專業。所報專業志愿均未錄取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不予錄取。
3.在確定錄取資格時,考生的各種加分、降分情況均計入總分,無單科成績要求。
4.志愿間不采用分數級差,無相關科目的成績要求。
5.錄取結果的公布渠道:招生就業處咨詢電話,學院招生信息網,錄取通知書等。
6.通過郵政局以特快專遞方式寄發新生錄取通知書。
第六章 收費、退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十九條學校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及有關規定收費。退費按照省政府辦公廳《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學校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5部門《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0〕15號)以及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資格復查與證書頒發
第二十一條 學生須憑錄取通知書,在指定時間內到學院辦理報到手續,逾期不報到者,按自動放棄入學資格處理。
第二十二條 新生入學后,學院按照規定進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入學資格復查,在新生復查中發現問題的,按上級有關文件規定和《煙臺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學籍管理規定》處理。
第二十三條學生畢業時,考試鑒定合格由煙臺工程職業技術學院頒發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為煙臺工程職業技術學院。
第二十四條專升本政策:依照當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廳的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轉專業事宜根據上級主管部門文件精神及學校具體管理規定執行。第二十六條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由煙臺工程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聯系方式
招生咨詢電話:0535-6386611638551163817666937292
學院網址:https://www.ytetc.edu.cn
郵 箱:zhaosheng@ytet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