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樹人學院2021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文件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遵循公開透明、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浙江樹人學院(浙江樹人大學)國家代碼:11842 浙江省代碼:0033
第五條 辦學層次、類型和基本情況:
浙江省政協主辦、省教育廳主管的全日制民辦普通本科高等學校。
學校現有杭州拱宸橋與紹興楊汛橋兩個校區,是浙江省首批應用型試點示范建設學校。設有院士擔任院長的樹蘭國際醫學院等12個二級學院,教職工1200余人,在校生1.7萬余人。學校堅持以學科建設為引領,涵蓋醫學、文學、經濟學、管理學、理學、法學、工學、藝術學等8大學科門類;開設50個本科專業,并建有 “樹蘭國際護理學院”、“定格夢想創意學院”、“瑞林光環境學院”、“鋼結構綠筑學院 ”等14個行業學院。學校有完善的獎勤助貸及大額的獎學金助力學生成長成才。多年來,學校畢業生初次就業率97%以上、創業率位列全省前茅、50%的畢業生在杭州就業。
第六條 學校地址:
拱宸橋校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區樹人街 8 號
楊汛橋校區:浙江省紹興市柯橋區楊汛橋鎮江夏路 2016 號入學戶籍地:杭州市
就學地:紹興楊汛橋校區
第七條 藝術學院概況:
藝術學院下設有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動畫、工藝美術、工業設計六個本科專業,按專業招生。學院努力發揮藝術院校特色的教學、科研和社會服務功能,緊緊圍繞新興產業相關領域,立足浙江,以科研教學服務于區域經濟為實施路徑,以校、政、企對接推進“業師進課堂,項目進課堂,賽事進課堂”,培養“會做人做事、善創意設計、懂工藝制作”的高級應用型設計人才。
學院師資力量雄厚,有教職工70人,其中高職稱教師約占40%,專任教師中碩士及以上學歷教師占80%以上。其中有教授4人、副教授11人、博士9人,雙師雙能型教師21人。
學院注重應用能力的培養,通過與行業、企業的緊密合作,大力提高學生的學習能力、應用能力和發展能力。近三年來,學院建有“定格夢想創意學院”“瑞林光環境學院”行業學院2個,建有“萬事利班”、“博樂工業設計精英班”“名動漫游戲美術設計班”等28個校企合作虛擬班,校外實習實訓基地36個,學院設有考研班,鼓勵有志青年繼續學習深造和出國讀研等。
學院實踐教學基礎雄厚,有1個中央財政資助實驗室建設項目和5個省財政資助實驗室建設項目,建有美術館、雕塑館、定格動畫工作室、工業設計工作室、攝影工作室、陶藝工作室、絲網印工作室、數字影視后期制作工作室、綜合材料工作室等,同時還建有創意設計產學研綜合實踐教學平臺和藝術設計專業實踐教學平臺。
近五年來,學院學生在中國國際“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全國大學生廣告設計大賽和浙江省多媒體作品大賽、浙江省工業設計比賽、挑戰杯大學生創業計劃競賽、浙江省鄉村振興大賽等競賽中取得優良成績,共獲得國家級二等獎4項、三等獎4 項,省級三等獎以上54項。
第八條 學歷、學位證書:
符合畢業條件的畢業生授予國家教育部統一電子注冊的浙江樹人學院(浙江樹人大學)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九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浙江樹人學院招生工作的總體決策部署、計劃統籌及協調推進,并對重大事宜做出決策。
第十條 學校招生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招生辦)設在學生發展與服務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招生宣傳和招生錄取工作。
第十一條 學校設立招生監察組,對學校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并受理舉報及有關來信來電來訪,調查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第四章 招生計劃和專業
第十二條 2021 年學校藝術類招生專業: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動畫、工藝美術等五個本科專業。(計劃以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最后公布為準)
第十三條 2021 年在浙江藝術類專業選考科目范圍
層次 | 專業名稱 | 選考科目數 | 選考科目 |
本科 | 視覺傳達設計 | 3 | 不限 |
本科 | 環境設計 | 3 | 不限 |
本科 | 產品設計 | 3 | 不限 |
本科 | 動畫 | 3 | 不限 |
本科 | 工藝美術 | 3 | 不限 |
(注:各專業招生計劃人數以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最后公布為準)
第五章 報考條件和學費
第十四條 報考條件:
1、符合 2021 年浙江省關于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的報名條件;
2、具有一定的美術基礎和設計能力,參加浙江省美術類專業統考;
3、符合專業(類)選考科目。第十五條 學 費:
學校收費均按教學成本核定,2021 級藝術類新生收費標準嚴格按照浙江省物價局核準備案的收費標準和有關規定執行,學費為30000元每學年。
第六章 錄取原則和辦法
第十六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遵守教育部、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的有關規定,選拔實行“學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 堅持以生為本、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 浙江省以考生符合所填報志愿的選考科目范圍為前提,根據考生總分從高到低,實行專業(類)平行志愿投檔,投檔比例為 1:1。
第十八條 學校根據考生生源的實際情況,須進行招生計劃調整時,由學校向省計劃主管部門及招生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后執行。
第十九條 學校的外語教學統一為“英語”,非英語學習的考生報考浙江樹人學院,到校后統一以“英語”組織教學。
第二十條 學校錄取新生的體檢標準嚴格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學校錄取的新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一條 學校設有多項獎學金,同時執行國家有關獎、助學政策。
第七章 入學復查及收費
第二十二條 被浙江樹人學院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在規定時間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在兩周內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并辦理相關手續;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審,合格者辦理入學手續并給予注冊學籍;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按學校規定取消學籍。新生可申請保留入學資格 1 年,保留入學資格期間不具有學籍,保留期滿前向學校申請入學,經審查合格后辦理入學手續;審查不合格的, 取消入學資格;逾期不辦理入學手續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遲等正當理由,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結束后,考生可通過教育考試院統一途徑查詢錄取結果。學校通過多種途徑供考生查詢。
學校聯系方式:
學校官方網站:http://www.zjsru.edu.cn 招生信息網站:http://zs.zjsru.edu.cn
招生咨詢電話:0571-88297000 學校舉報電話:0571-88297019
學校通訊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區樹人街 8 號(杭州拱宸橋校區)
浙江省紹興市柯橋區楊汛橋鎮江夏路 2016 號(紹興楊汛橋校區)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由浙江樹人學院(浙江樹人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若與上級有關政策和規定不一致的,以上級有關政策和規定為準。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