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工業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正常有序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國家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新疆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院校性質:新疆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是經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經國家教育部備案的具有高等專科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公辦全日制高等職業技術學院。
第三條 院校地址及聯系電話
地址:新疆烏魯木齊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頭屯河區)頭屯河公路555號。
郵編:830022
電話:0991-3892339、0991-3892290
網址:http://www.xjgzy.edu.cn
第四條 本章程適用于新疆工業職業技術學院的普通高職(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學院成立新疆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新疆工業職業技術學院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規模、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院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學院招生就業處是學院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院招生就業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專業及學制
第六條 招生計劃制定原則
(一)堅持科學發展觀的科學理論指導原則;
(二)適應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需要的原則;
(三)統籌安排、綜合平衡,實現辦學資源的合理配置原則;
(四)基數保全面、增量保重點的原則;
(五)堅持質量、結構、規模、效益協調發展的原則;
(六)向單列類傾斜原則。
第七條 招收專業及學制
序號 |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學制 | 科類 | 招生對象 |
1 | 460301 | 機電一體化技術 | 三年 | 文理兼收 |
普通高考考生 |
2 | 460202 | 機電設備技術 | 三年 | 文理兼收 | |
3 | 460306 | 電氣自動化技術 | 三年 | 文理兼收 | |
4 | 460307 | 工業過程自動化技術 | 三年 | 文理兼收 | |
5 | 460305 | 工業機器人技術 | 三年 | 文理兼收 | |
6 | 430401 | 鋼鐵智能冶金技術 | 三年 | 文理兼收 | |
7 | 430501 | 有色金屬智能冶金技術 | 三年 | 文理兼收 | |
8 | 430601 | 材料工程技術 | 三年 | 文理兼收 | |
9 | 460104 | 機械制造及自動化 | 三年 | 文理兼收 | |
10 | 440501 | 工程造價 | 三年 | 文理兼收 | |
11 | 530302 | 大數據與會計 | 三年 | 文理兼收 | |
12 | 510203 | 軟件技術 | 三年 | 文理兼收 | |
13 | 530802 | 現代物流管理 | 三年 | 文理兼收 | |
14 | 430105 | 電力系統自動化技術 | 三年 | 文理兼收 | |
15 | 420801 | 環境監測技術 | 三年 | 文理兼收 | |
16 | 510204 | 數字媒體技術 | 三年 | 文理兼收 | |
17 | 460107 | 材料成型及控制技術 | 三年 | 文理兼收 | |
以下為新疆工業職業技術學院華為ICT學院專業 | |||||
18 | 510202 | 計算機網絡技術 | 三年 | 文理兼收 | 1.普通高考考生. 2.將華為數據通信認證體系融入人才培養全過程,與泰克教育專業共建、課程共擔、師資共訓、基地共建. |
19 | 510102 | 物聯網應用技術 | 三年 | 文理兼收 | |
20 | 510301 | 現代通信技術 | 三年 | 文理兼收 |
第四章 招生條件
第八條 參加2021年全國高考并經各省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認定的具有錄取資格的考生,均符合條件。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九條 學院在各省(區)市的錄取工作將在國家教育部領導下,在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依據國家教育部最新頒布的本年度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勞,擇優錄取。
第十條 學校專科批次招生,按平行志愿投檔錄取,對思想政治品德合格符合提檔要求的學生,專業錄取以分數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根據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投檔考生如所報志愿專業計劃已滿,同意調劑的考生可調劑到其他專業(特殊備注專業除外),不同意調劑的投檔考生做退檔處理。考生在平行志愿投檔時,統考科目成績總分相同時,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單科成績的排列順序為:文史類:語文、文科綜合、文科數學;理工類:理科數學、理科綜合、語文。
第十一條 語種要求:我校公共課程中的外語為“大學英語”,請外語語種非英語的考生慎重報考。
第十二條 單獨招生、直升專的錄取分別按照新疆工業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單獨招生考試實施方案、直升專實施方案中的要求執行。
第十三條 男女比例不限。
第六章 入學與注冊
第十四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校請假。逾期兩周且未履行請假手續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五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凡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學籍者,一經查實,學校應當取消其學籍。情節惡劣的,應當請有關部門查究。
第十六條 對患有疾病的新生,經學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下同)診斷不宜在校學習的,可以保留入學資格一年。保留入學資格者不具有學籍。在保留入學資格期內經治療康復,可以向學校申請入學,由學校指定醫院診斷,符合體檢要求,經學校復查合格后,重新辦理入學手續。復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辦理入學手續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七條 每學期開學時,學生應當按學校規定辦理注冊手續。不能如期注冊者,應當履行暫緩注冊手續。未按學校規定繳納學費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冊條件的不予注冊。
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以申請貸款或者其他形式資助,辦理有關手續后注冊。
第七章 實施第三方監督
第十八條 學院成立由院長負責的招生工作監督委員會,成員由紀檢監察及各相關部門人員組成。為了充分發揮招生委員會在民主管理和監督方面的作用,增加了教師、學生及校友代表,充分發揮他們在民主管理和監督方面的作用。學院還通過聘請社會監督員巡視學校測試、錄取現場等方式,對學院招生工作實施第三方監督。
第八章 畢業待遇
第十九條 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學校應當準予畢業,并在學生離校前發給畢業證書。
學生提前完成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獲得畢業所要求的學分,可以申請提前畢業。學生提前畢業的條件,由學校規定。
第二十條 經技能鑒定合格,頒發信息產業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認定的相應高級、中級職業資格證書。
第二十一條 畢業后發放國家統一就業報到證,實行雙向選擇就業。
第九章 收費標準及其他
第二十二條 學院嚴格執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物價部門核準的收費標準。
高職(專科)學費3300元/年;住宿費:800 元/年;教材費:預計200元/年/生,按專業實際用書收取費用。
第十章 獎學金、助學金、生源地助學貸款
第二十三條 學院按照相關規定設置了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自治區勵志獎學金、自治區助學金、學院獎學金、企業獎學金、生源地信用助學貨款、三好學生獎、優秀學生干部獎、優秀畢業生獎。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有效。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與本章程相沖突時以本章程為準。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由新疆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制定并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