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建筑職業技術學院2021招生章程
黑龍江建筑職業技術學院
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認真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更好的服務考生,服務社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及黑龍江省教育廳有關規定,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名稱:黑龍江建筑職業技術學院(國標代碼:12053)
學院主管部門:黑龍江省教育廳
學院地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新區學院路999號
第三條 辦學類型及層次:公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專科)
學制:3年
畢業證書:學生畢業成績合格,獲得國家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職(專科)畢業證書。
第四條 學院概況:學院是首批28所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黑龍江省高水平高職院校、黑龍江省課程思政改革示范校、黑龍江省首批1+X證書制度試點單位、全國高校畢業生就業50強院校、黑龍江省總工會授予五一勞動獎狀單位,教育部優質專科高等職業院校、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高水平專業群建設單位,建筑設備工程技術專業(群)被評為首批國家級職業教育教師教學創新團隊。
學院現占地面積88萬㎡,建筑面積33.4萬㎡,館藏圖書72萬余冊,教學儀器設備總值14357.24萬元。學院現有專任教師507人,其中正高職47人,副高職216人。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1人、黑龍江省政府特殊津貼2名、博士8名、省級領軍人才梯隊1個、國家教學名師2名、學院有9位專家是全國行執委委員、省級教學名師9名,國家一級注冊建筑師及國家一級注冊建造師等26人,全日制在校生1.2萬余人。
學院設有建筑工程技術系、市政與環境工程系、機電工程系、建筑系、建設工程管理系、工商管理系、藝術設計系、信息工程系、繼續教育學院、公共教學部、軍事體育部、思想政治部、現代教育技術與網絡中心、圖文信息中心、教學實訓中心、創新創業中心。學院擁有建筑面積達8.73萬平方米的集教學、科研、培訓和服務于一體的校內實驗實訓基地9個,校外實習就業基地348個,形成了以土建為優勢,以建筑工程技術、設備、管理為特色,土建、制造、財經、材料、電子信息、藝術、旅游7大類協調動態發展的專業結構布局。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學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員會,并設立招生就業處。招生工作委員會為學院招生工作的領導及決策機構。招生就業處為常設機構,負責國家教育部招生工作有關規定的貫徹執行及學院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六條 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私自從事招生工作。
第三章 入學考試
第七條 考生須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藝術類考生還須參加黑龍江省美術統考;對口升學考生須參加黑龍江省對口升學統一考試。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八條 符合國家高考報名條件,參加本年度高考的考生,根據我院各專業培養對考生身體及其他相關要求,按我院錄取原則和招生計劃錄取。
第九條 在投檔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調檔比例根據各省的生源情況確定。
第十條 院校志愿:當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按未錄滿的專業補缺錄取其它志愿考生。具體情況根據各省的生源實際確定。
第十一條 專業志愿:同批次同一志愿報考我院的考生,其專業的確定依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錄取。總成績相同時,理工類考生依次按數學、外語、語文、理綜成績優先的原則進行錄取;文史類考生依次按語文、外語、數學、文綜成績優先的原則進行錄取。
第十二條 專業志愿的調劑:在同批次同一志愿報考我院并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中,按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滿的,符合專業培養對身體及其他相關要求的專業中;如不服從專業調劑,則進行退檔處理。
第十三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考生參加黑龍江省美術類統考,符合藝術類專業錄取條件,學院根據黑龍江省招生考試院相關要求按投檔成績擇優錄取。
第五章 高職與本科應用型人才貫通培養試點(以下簡稱“高本貫通”試點)
第十四條 按照《省教育廳關于印發《黑龍江省高職與本科應用型人才貫通培養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黑教職函〔2021〕44號)要求,學校今年開展“高本貫通”試點工作。“高本貫通”試點招生對象為省內當年參加普通高考考生,以高職(專科)層次錄取,經轉段考核合格后,以專升本形式錄取到對應本科院校繼續學習。招生計劃以當年省教育廳公布為準。試點專業如下:
黑龍江建筑職業技術學院建筑工程技術專業(專科)對接黑龍江工程學院土木工程專業(本科)
黑龍江建筑職業技術學院職業技術學院供熱通風與空調工程技術專業(專科)對接黑龍江工程學院建筑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專業(本科)
第十五條 “高本貫通”試點錄取批次為高職提前批次,五年均在黑龍江建筑職業技術學院培養。
第十六條 “高本貫通”試點專業前三年學費由高職院校按照本校專科同一專業標準收取,后兩年學費按照本科高校同一專業收費標準收取。
第十七條 “高本貫通”試點錄取學生考核轉段由本科院校和高職院校共同制定考核標準和考核辦法,并在新生入學一個月內向學生公布。考核由本科院校牽頭開展,時間一般在第二學年末。考核合格學生由學院在第三學年春季學期辦理“專升本”錄取手續,考核不合格的學生,不再進行本科階段的“高本貫通”培養,進入本校相同或相近專業按專科畢業標準繼續完成學業;考核合格的學生若自愿退出“高本貫通”培養計劃,可轉入相同或相近專業按照專科畢業要求繼續完成學業。
第十八條 “高本貫通”試點錄取學生前三年為專科學籍,由高職院校按照規定進行學籍管理。通過轉段考核的學生,以專升本形式進入對接本科院校后轉為本科學籍,由本科院校按照規定進行學籍管理。培養期間,原則上學生不得轉學、轉專業。
第十九條 “高本貫通”試點學生在規定學習年限內,完成前三年專業教學計劃規定課程、考試成績合格,達到畢業要求的,頒發專科畢業證書。轉段進入本科學習的學生在規定學習年限內,完成后兩年教學計劃規定課程、考試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頒發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起點”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條例規定的,授予學士學位。
第二十條 “高本貫通”試點其他事宜按照《黑龍江省高職與本科應用型人才貫通培養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試行)》執行。
第六章 新生入學
第二十一條 根據國家規定,新生入學須交納學費、住宿費等費用,收費標準按照黑龍江省物價局和省教育廳統一批文的標準執行。建筑工程技術(中外合作辦學)、建筑設計(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為15000元/年;建筑室內設計、建筑裝飾工程技術、家具設計與制造、藝術設計、數字媒體藝術設計、視覺傳達設計、視覺傳達設計(平面設計方向)專業學費為9000元/年;“高本貫通”建筑工程技術、供熱通風與空調工程技術專業學費為前三年6000元/年,后兩年4500元/年;其余各專業學費均為6000元/年,住宿費均為800元/年。
第二十二條 新生入學后,學院將在3個月內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其進行入學資格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或有舞弊行為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三條 根據省財政廳、教育廳文件精神,學院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及校內獎學金。學院和銀行合作為貧困大學生辦理助學貸款,結合學院的實際情況為部分貧困大學生設立勤工助學崗位,幫助貧困大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學院的招生政策等信息將及時在學院招生信息網上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詢。學院招生計劃按照黑龍江省教育廳核準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具體招生專業和招生人數,以生源所在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公開發布的信息為準。
第二十五條 招生咨詢電話:0451—85915000 85915700
招生網址:http://zs.hict.org.cn
招生咨詢郵箱:zs85915000@163.com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黑龍江建筑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