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招生計劃_揚州大學廣陵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學院根據教育部、江蘇省教育廳要求,統籌考慮學院人才培養需要、專業辦學條件和各?。ㄖ陛犑?、自治區)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作等實際情況,確定學院分省招生計劃,經審核后,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忌嗫稍L問揚州大學廣陵學院招生網查詢。
第八條 根據教育部規定,學院預留計劃不超過本校本年度招生計劃總數的1%,主要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具體使用辦法嚴格按照教育部和各?。ㄖ陛犑小⒆灾螀^)的相關要求執行,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第九條 如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內專業生源不平衡,部分專業不能完成招生計劃時,根據實際情況,可進行專業計劃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