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商貿職業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國家教育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為更好地貫徹“依法治招”“陽光招生”要求,保證學院招生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適用于內蒙古商貿職業學院高職(專科)層次的招生工作。
第二條 內蒙古商貿職業學院招生錄取工作堅持“六公開、六不準”制度,嚴格實施陽光工程,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程序,自覺接受考生、社會和紀檢監察部門監督,切實保障考生公平競爭權利。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內蒙古商貿職業學院,12676(國標代碼),779(內蒙古自治區報考學校代號)。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層次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內蒙古商貿職業學院
證書種類: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四條 內蒙古商貿職業學院成立于2003年5月,是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舉辦、自治區教育廳直屬的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2018年獲批為自治區首批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2019年獲批為國家優質專科高等職業院校、教育部首批現代學徒制試點院校。學院由原內蒙古商業學校(1952年建校)、原內蒙古糧食學校(1956年建校)和原內蒙古工業美術設計學校(1955年建校)先后合并組建而成,近70年來,累計培養了7萬余名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為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有力的人力資源支撐。
學院位于自治區首府呼和浩特市高職園區,占地916畝,建筑面積19萬平方米。學院多媒體教室面積3.45萬平方米,綜合實訓室面積3.54萬平方米,生均教學用房面積、生均實踐教學工位數、校園網主干最大帶寬等均達到或超過國家標準。學院現有教職工592人,其中專任教師443人,專任教師中有“雙師型”教師217人、副教授以上職稱教師175人、研究生以上學歷和碩士以上學位教師268人。有全日制在校生9300余人。
學院成立以來,秉承“勤學、求精、誠信、創新”的校訓精神,堅持面向市場、服務發展、促進就業的辦學方向和產教融合、校企合作的辦學模式,大力推進知行合一、工學結合,于2010年組建了自治區首家職教集團——內蒙古商貿職教集團,現有理事單位122家,基本形成了政府、行業、企業、學校深度合作育人的良好局面。
學院積極構建中職、高職、本科貫通的人才培養立交橋。有穩定的中等職業教育生源并招收適度的中等職業教育在校生。自2014年以來,與內蒙古財經大學聯辦職業本科教育,累計培養學生677人。與內蒙古財經大學、內蒙古農業大學、內蒙古工業大學、呼和浩特民族學院、河套學院、集寧師范學院、內蒙古鴻德文理學院等本科院校密切開展專升本教育合作。
學院構建了商貿流通、財會金融、旅游管理、信息技術、餐飲食品、藝術設計等6大專業群,形成了以商科類專業為主體、農畜產品加工類專業和藝術設計類專業為兩翼的專業結構,現開設43個專業,其中,有國家級骨干專業4個,國家1+X證書試點專業11個,教育部現代學徒制試點專業4個,國際合作辦學專業1個。近3年來新生報到率、畢業生滿意度、用人單位滿意度均在90%以上。
學院自2007年起,先后與英國桑德蘭城市學院和英國南埃塞克斯學院實施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累計培養既頒發內蒙古商貿職業學院畢業證書、又頒發英國合作院校畢業證書的畢業生1353人。
2019年,學院召開了第三次黨代會,明確了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總體思路和發展目標,將以*河蟹*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聚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深入落實國家和自治區《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按照規模適度、優化結構、提高質量、突出特色的總體思路,堅持學歷教育與職業培訓并重,著力培養更多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努力把學院建成國內一流的商科高職院校。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學院成立由院長、副院長、紀檢處、招生就業處、各系等相關人員和部門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確定招生政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項等,是招生錄取工作的領導機構。其中,院長全面領導學院招生工作;紀檢處監督檢查招生章程執行情況,保證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受理信訪舉報,處理違法違紀行為;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處,負責招生錄取日常工作。
第六條 根據國家教育部、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內蒙古自治區招生委員會辦公室相關規定,招生錄取工作的組織實施由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決定。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私自從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學院根據年度招生規模,統籌考慮學院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社會需求、生源質量、畢業生就業等因素,編制2021年招生計劃。
第八條 2021年分省來源計劃與專業招生計劃由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按規定的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五章 錄取
第九條 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錄取及安排專業以投檔分為準,采用“專業志愿清”規則錄取考生。
第十條 當考生排序成績相同時,文科類考生依次按語文、文科綜合、外語、文科數學;理科類考生依次按理科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進行排序,擇優安排專業;藝術類考生,依次按專業課(統考或聯考,使用校考成績錄取的,為校考)、語文、文科綜合(理科綜合)、外語、文科數學(理科數學)擇優錄取;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各科類考生,依次按專業課綜合、高職語文(高職蒙古語文)、高職數學(高職蒙數學)、高職英語擇優錄取。
第十一條 美術類考生錄取方式,只承認內蒙古自治區美術類專業統考合格成績。錄取時采取“專業志愿清”方式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二條 學費、住宿費等收費嚴格按照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物價部門核準的當年收費標準執行。
第十三條 學院建立了完善的優秀學生獎學金制度和困難學生資助制度。學院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院獎學金等各類專項獎學金,實行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等資助政策,建立了大學新生“綠色通道”制度。
第十四條 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依據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附則
第十五條 本章程經內蒙古商貿職業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上報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審核通過,經內蒙古自治區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公布生效。
第十六條 內蒙古商貿職業學院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與國家法規、規章以及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規、規章及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本章程由內蒙古商貿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其他未盡事宜請關注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或內蒙古商貿職業學院招生網站通知。
第十八條 招生咨詢
學校地址:呼和浩特市賽罕區巴彥鎮大學城
郵政編碼:010070
聯系電話:0471-5275666
學院網址:http://www.imvc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