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電子科技職業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條 為了規范招生工作,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概況
1.學校全稱:北京電子科技職業學院
2.學校代碼:10858
3.學校性質:公辦
3.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4.學校地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涼水河一街9號
5.學校簡介:
北京電子科技職業學院是北京市人民政府舉辦的公辦獨立設置高職院校,辦學歷史可追溯至1958年。學校2007年進入“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行列;2010年成為教育部全國20所“國家級高職綜合改革試驗區”建設單位之一;2015年率先啟動北京市高端技術技能人才貫通培養改革試驗,并成為全國首批現代學徒制試點院校;2018年入選北京市特色高水平職業院校建設計劃;2019年入選“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和專業建設計劃建設單位名單”,成為高水平學校建設單位(A檔十所院校之一);2018年以來,連續被教育部評為全國職業院校實習管理50強、教學管理50強、學生管理50強(同時榮膺三項50強的全國7所高職之一),2019年入選首屆全國學校國防教育典型案例30強(全國唯一入選高職院校)。
第三條 招生計劃
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的為準。
第四條 錄取規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2.按照志愿優先、分數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北京市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符合所報志愿要求的考生按照高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三科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錄取。一次投檔未完成計劃的專業,根據情況重新征集考生志愿,錄取方式相同。外埠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市采取成績優先的錄取方式,按照高考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錄取。一次投檔未完成計劃的專業,根據情況重新征集考生志愿,錄取方式相同。外埠非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市采取志愿優先的錄取方式,按照高考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錄取。一志愿已完成計劃的,不再接受二志愿考生;一志愿未完成計劃的,接受二志愿考生并依次類推,直至完成招生計劃;對志愿專業計劃已滿又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予以退檔。
3.外語公共課程只開設英語。
4.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審查和復查,對不符合標準的,按照《普通高等學院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院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的相關規定處理。
第五條 錄取結果的公布
通過學校官方網站向社會公布錄取結果,并向考生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六條 收費:學費6000元/學年,住宿費900元/學年。
第七條 學生資助相關政策
1.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校內獎學金。
2.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符合條件的按照相關規定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金和學生困難補助。
第八條 聯系方式
地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涼水河一街9號
郵政編碼:100176
咨詢電話:010-87220979、87220709
監督電話:010-87220596
網址:www.bpi.edu.cn
第九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