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大學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
石河子大學是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國家西部重點建設高校和省部共建高校,是“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和“中西部高校綜合實力提升工程”(一省一校)入選高校。2017年學校入選國家“雙一流”建設一流學科建設高校,2018年入選“部省合建”高校,納入教育部直屬高校排序。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有關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為更好地適應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對復合型人才的需求,充分發揮石河子大學多學科的綜合優勢,經教育部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批準,石河子大學決定開展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的招生和培養工作。
一、招生計劃和聯系方式
序號 | 專業 | 招生 計劃 | 學院 | 報名郵箱 | 咨詢電話 |
01 | 應用化學 | 10 | 化學化工學院 | 43259002@qq.com | 0993-2057275 齊老師 |
02 | 化學工程與工藝 | 10 | |||
03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20 | 信息科學與技術學院 | 330513595@qq.com | 0993-2057995 孫老師 |
04 | 農學 | 10 | 農學院 | 326105825@qq.com | 0993-2057383 邵老師 |
05 | 園藝 | 10 | |||
06 | 法學 | 40 | 政法學院 | 1368844319@qq.com | 0993-2057972 李老師 |
合計 | 100 |
考生不得報考與本人第一學士學位專業相同的專業。
每名考生僅可報考一個專業。
二、招生對象和報考條件
第二學士學位的招生對象是石河子大學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2021年應屆本科畢業生,本科階段在校表現良好且畢業時已取得畢業證書及學士學位證書。
報考第二學士學位的考生,還應符合以下要求: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品德良好。
3.所報考的專業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或與原本科專業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
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可登錄教育部網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1版)”進行查詢。
4.符合國家規定的高考體檢標準。體檢標準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1.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由招生專業所在學院統一組織報名。
報名時間:2021年5月10日至5月18日。
2.報名所需材料
(1)登錄石河子大學招生網zsb.shzu.edu.cn下載《石河子大學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表》,按要求填寫相關信息。
(2)本人近期免冠證件照電子版(JPG格式,以身份證+姓名命名)。
(3)考生本人本科期間成績單(含績點)和本科期間成績排名證明(需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
(4)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暫未取得證書的由學校教務處開具在籍在校證明,且須在入學前取得2021年學士學位證書)。
(5)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考生將以上材料掃描后,以壓縮文件方式發送至報考專業所在學院的電子郵箱。文件命名:報考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名稱+姓名。
3.學院初審
各學院組織專家對報名考生信息進行初審。
各學院將初審后的結果及考生報名材料于5月28日前報送學生工作部招生辦公室,電子版發送至招辦郵箱zsb@shzu.edu.cn,紙質版由院領導簽字并加蓋學院公章。
4.學校復審及專業面試
(1)招生辦公室對各學院初審結果進行匯總、復核。審核結果在石河子大學招生網公布。
(2)通過資格審核人數不超過專業招生計劃數時,不進行專業面試;通過資格審核人數超過專業招生計劃數時,石河子大學組織通過資格審核的學生進行專業面試。專業面試著重考查學生的綜合能力、專業基礎知識、學科特長,由相關學院進行組織。
四、錄取
(一)根據教育部、自治區有關文件要求,在石河子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在招生計劃范圍內擇優錄取:
1.不需進行專業面試的考生,按報考專業直接錄取;
2.進行專業面試的考生,按專業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專業招生計劃范圍內擇優錄取。
(二)擬錄取名單在石河子大學招生網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后確定為正式錄取并發放錄取通知書。
五、報到
(一)被石河子大學錄取為第二學士學位的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在規定時間到石河子大學報到辦理入學手續,逾期未報到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二)新生入學后,因同時具有其他本科或研究生在讀學籍以及其他原因而無法在學信網注冊石河子大學學籍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三)新生入學后,石河子大學參照教育部、衛計委、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共同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體檢標準,對新生進行復查,對不符合條件的考生、故意隱瞞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四)考生本人應誠實守信,提供材料必須真實。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六、培養與畢業
1.第二學士學位學制為全日制二年。
2.第二學士學位學費、住宿費參照石河子大學本科專業收取標準。
3.第二學士學位的教學組織和學生日常管理由專業所在學院具體負責。第二學士學位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參照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學生的相關管理規定執行。
4.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凡在修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可發結業證書。對退學學生,學校發放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5.第二學士學位畢業學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派遣并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學生如中途退學,對于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退學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派遣。
七、聯系方式
招生辦公室聯系電話:0993-2092827
石河子大學招生網:zsb.shzu.edu.cn
招生辦公室郵箱:zsb@shzu.edu.cn
備注:如教育部對第二學士學位招生政策有新規定,將按新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