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壩師范學院2020年藝術類招生簡章
阿壩師范學院2020年藝術類招生簡章
第一條 學校全稱為阿壩師范學院,英文譯名為Aba Teachers University,學校代碼為10646。
第二條 學校地址為四川省汶川縣水磨鎮佛山大道。
第三條 學校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主辦、四川省教育廳主管的全日制公辦本科學院。學校以普通本科教育為主,兼有普通專科、各類成人本專科教育的普通高等學校。
第四條 阿壩師范學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在校修讀期間,修完教學計劃所列課程并經考試(考核)成績合格,由阿壩師范學院頒發《阿壩師范學院畢業證書》,本科畢業生經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通過,授予《學士學位證書》。
第五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接受紀檢部門、新聞媒體和考生及其家長的監督。學校紀委電話:028-62332717。
第六條 學校成立由學校主要領導、有關部門負責人、教師代表、校友代表和學生代表組成的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貫徹落實教育部招生工作的有關政策。
第七條 學校成立由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全面執行學校招生錄取工作。
第八條 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全日制本專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普通高等教育本專科招生與錄取的日常工作。
第九條 學校設立由紀委監審處和其它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錄取工作信訪及違規舉報接待組,負責監督招生錄取政策的貫徹執行,切實維護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對招生錄取過程中的各種違紀、違規與違法案件提出處理意見或建議,并對處理結果予以公示。
第十條 藝術類招生專業
音樂舞蹈學院 |
音樂表演 |
本科 |
文、理 |
音樂學 |
本科 |
文、理 |
|
舞蹈學 |
本科 |
文、理 |
|
美術學院 |
公共藝術 |
本科 |
文、理 |
環境設計 |
本科 |
文、理 |
|
美術學 |
本科 |
文、理 |
|
美術教育 |
專科 |
文、理 |
注:學校招生專業以上級部門實際下達計劃為準。
第十一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報考阿壩師范學院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在文化、專業成績達到生源省控制線后,按專業成績總分從高到低原則錄取,專業成績相同的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原則錄取,如果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相同,則按照高考文化成績中的語文、外語成績依次從高到低排序錄取。在安排錄取專業時采取“分數優先”原則,不設專業級差,根據考生成績和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當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考生服從專業調配,學校將根據考生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配到尚未滿額的其它專業。若考生不服從專業調配,阿壩師范學院將作退檔處理。
第十二條 阿壩師范學院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嚴格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有關規定。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3個月內對考生進行復查,經復查被確認為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分別依照教育部、教育廳及學校相關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三條 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須交納學雜費和住宿費等費用。按照屬地化原則,阿壩師范學院按四川省物價局、四川省財政廳和四川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對學生收取學費和住宿費。
第十四條 阿壩師范學院招生錄取信息可以通過以下途徑查詢或咨詢:
1.阿壩師范學院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zs.abtu.edu.cn/
2.阿壩師范學院招生委員會辦公室,電話:028-62332777、 62332555(傳真) 電子郵箱:abtuzb@163.com
第十五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和省的政策、規定不一致,以國家和省的政策、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