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農業大學海都學院高職(專科)2019單獨招生(第二批)章程
青島農業大學海都學院高職(專科)2019單獨招生(第二批)章程
第一章 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山東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魯政發〔2016〕7號)《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加強高等學校自主考試招生管理工作的意見》(魯教學字〔2018〕26 號)《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9年高職(專科)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等六部門關于印發<高職擴招專項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教職成〔2019〕12號)《山東省高等職業院校擴招實施方案》等有關規定,為保障學院2019年單獨招生(第二批)工作順利進行,維護考生和學院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青島農業大學海都學院2019年單獨招生(第二批)考試及錄取工作。
第二條 青島農業大學海都學院單獨招生(第二批)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青島農業大學海都學院單獨招生(第二批)工作,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紀檢監察部門、社會媒體、考生、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四條 學院全稱:青島農業大學海都學院 學院代碼:13997
第五條 學院地址:山東省萊陽市文化路11號 郵政編碼:265200
第六條 辦學層次:本科、專科;辦學類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獨立學院)
第七條 學院創辦時間及基本情況:青島農業大學海都學院是2005年經教育部批準由萊陽農學院舉辦的獨立學院,2007年更名為青島農業大學海都學院。學院設在青島農業大學萊陽校區,現占地1000余畝,圖書館藏書80.89萬冊,校舍建筑面積20.17萬平方米,教學科研儀器設備值6000余萬元。
學院現設有8個教學院系部,33個本科專業及其對應的部分專科專業,已形成理學、工學、文學、農學、管理學、經濟學、藝術學7個學科相促相補、內涵協調發展的學科格局;設有實驗(實訓)教學中心11個;建有穩固的校外實踐教學基地160個;聘任專職教師431名,其中博士74人、碩士280人,教授43人、副教授93人、講師247人。在籍學生8083人,其中本科生5024人、專科生3059人。
學院堅持服務區域經濟發展、適應社會人才需求、以本科教育為主的辦學定位和以人為本、依法治校、特色辦學、質量立校的辦學理念,倡導“博學睿思行健 至善”的學院精神,弘揚“和 勤 競 雅”的校園風尚,實施特色教學、校企合作、國際合作三大辦學戰略。實行學年學分制以及“3+1”(本科)、“2+1”(專科)的教學模式和“架構+平臺”的人才培養方案,調整優化學科專業布局和人才培養機制,突出學生的思維訓練和實際操作能力的培養,注重學生的個性培養、人文精神培養和綜合素質的提高。致力培養品德高尚,身心健康,基礎扎實,實踐能力、適應能力、創新能力強的高素質應用型(本科)、技能型(專科)人才。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貫徹落實單獨招生(第二批)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討論決定單獨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九條 學院招生工作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院單獨招生(第二批)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第十條 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對單獨招生(第二批)考試及錄取工作實施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35-2922097。
第四章 報考及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 招生對象:高中階段學校(含普通高中、職業高中、職業中專、普通中專、成人中專、技工學校,以下同)應屆畢業生、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農民、在崗職工等。
第十二條 招生類別、計劃及學費:
(一)設A、B、C三個類別,單列招生計劃、分類別招生。其中,A類計劃主要招收高中階段應屆畢業生,B類計劃主要招收退役軍人,C類計劃主要招收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農民、在崗職工等。高中階段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B類、C類。
(二)學院下列專業2019年面向省內單獨招生(第二批),招生計劃465人。
2019年擬分專業單獨招生(第二批)計劃(報考代碼:13997)
專業名稱 | A類 | B類 | C類 | A、C類學費 (元/年/人) |
計劃(人) | 計劃(人) | 計劃(人) | ||
財務管理 | 72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