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農業大學海都學院2021年高職(專科)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青島農業大學海都學院
2021年高職(專科)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根據《關于做好2021年高職(專科)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通知》(魯教學字〔2021〕2號)、《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東省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魯政辦發〔2018〕11號)、教育部等六部門關于印發《高職擴招專項工作實施方案》(教職成〔2019〕12號)的通知要求,按照中央關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省廳工作要求,結合青島農業大學海都學院實際,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青島農業大學海都學院2021年高職(專科)單獨考試招生(以下簡稱“單獨招生”)、2021年高職(專科)綜合評價招生(以下簡稱“綜合評價招生”)考試及錄取工作。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紀檢監察部門、社會媒體、考生、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青島農業大學海都學院 學校代碼:13997
第五條 學校地址:山東省萊陽市文化路11號
第六條 辦學性質及類型:民辦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第七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貫徹落實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討論決定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九條 學校招生工作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第十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考試及錄取工作實施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35-2603913。
第四章 招生專業與計劃
第十一條 學校2021年面向省內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總招生計劃1000人。其中安排單獨招生計劃700人(含退役士兵100人)、綜合評價招生計劃300人,具體分專業招生計劃在青島農業大學海都學院招生官方網站另行通知(http://www.hdxy.edu.cn/zs),最終以教育廳公布的為準。
- 報名和繳費
第十二條 報考對象及條件:考生須通過山東省2021年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報名后,方可參加單獨招生或綜合評價招生。
第十三條 單獨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和往屆高中階段學校畢業生(含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農民、在崗職工等)開展;綜合評價招生面向我省應屆普通高中畢業生開展。
第十四條 體檢標準: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錄取后學校進行身體復查。
第十五條 報名:2021年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參加單獨招生或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須于2021年3月3日-5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招生平臺(網址:http://wsbm.sdzk.cn/gzdz/)選報高校和專業。
第六章 學校測試
第十六條 根據《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年高職(專科)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通知》(魯教學字〔2021〕2號)要求,2021年學校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考試考核科目及形式采取網上測試。
(1)考試系統
考試全部采用網上測試,《2021年青島農業大學海都學院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考試系統使用辦法》會在學校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hdxy.edu.cn/zs/)進行公布,請考生隨時關注。
(2)考前準備
考生須在考試前根據網上測試要求自行準備考試相關物品。主要包括:帶有高清攝像頭的電腦、紙張、簽字筆等,下載好考試系統,同時需確保考試環境無干擾,網絡保持暢通。
(3)模擬測試
考生需根據學校公布的《2021年青島農業大學海都學院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考試系統使用方法》文件要求,在指定時間、按照要求,提前進行考試系統測試,熟悉系統操作流程,考試題型等,確保正考的平穩進行。
(4)考試
考試前30分鐘進入考試系統,仔細閱讀《2021年青島農業大學海都學院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考生須知》,按照要求進行考試、規范答題、按時交卷。
第十七條 考試科目:
(一)單獨招生:
網上考試科目:語文(150分)、數學(150分)、職業適應性測試(150分),總分450分,三門考試科目為一套試卷。
(二)退役士兵:
網上考試科目:職業適應性測試(450分)。
(三)綜合評價招生:
總分450分。成績由兩部分組成:一是根據省教育廳提供的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情況賦分,占總成績30%;二是網上考試科目的語文(150分)、數學(150分)、英語(150分),三門考試科目為一套試卷,占總成績70%。
第十八條 考試安排:
2021年3月13日15:00-17:00,共120分鐘,網上考試多門連考,中間不間斷。
第七章 錄取規則
第十九條 錄取
1. 錄取原則:學校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2. 根據各類別招生計劃數,按照1:1.2的比例劃定最低錄取控制線。
3. 達到最低錄取控制線的考生,遵循分數優先的原則。達到最低錄取控制線而專業志愿都不能滿足的考生,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專業計劃缺額情況進行調劑;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不予調劑錄取。
4. 招生計劃調整:涉及招生計劃規模調整的相關事宜,由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集體研究,并報山東省教育廳批準后執行。
5. 錄取名單公示:學校于3月17日對預錄取考生名單在學校招生信息網上予以公示。對公示無異議的考生,學校于3月21日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辦理錄取手續,并公示最終錄取考生名單。
6. 按山東省教育廳“凡被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2021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及錄取” 的規定,凡參加學校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考試的考生,在參加學校考試前,均須確認知曉此規定,并承諾被學校單獨招生錄取后不再參加春季、夏季高考及錄取。
7. 被錄取的農民工、下崗職工、在崗職工和退役軍人學制三年,教學采取線上和線下相結合的教學方式進行(具體工作另行通知)。
8. 學校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考生,與學校統招錄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八章 收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二十條 學校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辦學成本等情況確定收費標準。退費按照省政府辦公廳《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學校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5部門《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0〕15號)以及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九章 資格復查與證書頒發
第二十二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按照上級有關要求,進行入學資格審查和復查,凡有弄虛作假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三條 在冊學籍的學生,德、智、體、美、勞鑒定合格,達到培養方案規定的畢業最低學分要求的,頒發青島農業大學海都學院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專科升本科政策,按照當年度教育部和山東省教育廳的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章 其它
第二十四條
招生咨詢電話:0535-2603997 2605333
郵 箱:hdzs@qau.edu.cn
學校信息網:http://www.hdxy.edu.cn
學校招生信息網:http://www.hdxy.edu.cn/zs
第二十五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未經學校許可,而以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 學校不以任何名義舉辦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輔導班,不編印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考試相關資料。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經山東省教育廳審核,面向社會公開。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或有與國家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由青島農業大學海都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