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華宇工學院2021年高職(專科)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為保證山東華宇工學院2021年高職(專科)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年高職(專科)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通知》(魯教學字〔2021〕2號)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山東華宇工學院2021年高職(專科)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二條 山東華宇工學院招生工作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山東華宇工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和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名稱:山東華宇工學院
學校代碼:13857
第五條 學校地址:山東省德州市大學東路968號
郵 編:253034
第六條 學校類型:民辦普通本科院校
第七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學校成立以校長任組長的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項。
第九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
第十條 學校紀檢部門負責對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十一條 為保證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學校成立由校長任組長,有關職能處室(單位)負責人參加的測試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本校測試工作的統籌領導和組織管理。成立由相關職能處室人員和政治素質好、責任心強、業務水平高的專業教師組成的考評專家組,根據培養目標與專業特點,負責確定學校各招生專業(專業類)測試內容、標準、形式和辦法,重點考核考生的綜合能力和職業潛質等。
第十二條 考生本人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參加學校的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如有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其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錄取資格。
第十三條 在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中發現的各種違規作弊行為,學校將報送上級主管部門,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處理。有替考、組織作弊等涉嫌違法犯罪的,立即報案,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招生計劃
2021年單獨招生計劃為100人(注:山東華宇工學院2021年無退役軍人單招計劃),綜合評價招生計劃為50人,具體分專業招生計劃在學校官方網站另行通知。
第十五條 為充分滿足考生對專業選擇的意愿,學校公布的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的分專業招生計劃為指導性計劃,實際錄取時將根據考生報考情況予以適當調整。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 報名條件。
按照《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 2021 年高職(專科)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通知》(魯教學字〔2021〕2號)要求,單獨招生對象為我省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和往屆高中階段學校畢業生(含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農民、在崗職工等)。綜合評價招生對象為我省應屆普通高中畢業生。
考生須通過山東省 2021 年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報名后,方可參加單獨招生或綜合評價招生。參加單獨招生或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須于2021年3月3-5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招生平臺(網址:http://wsbm.sdzk.cn/gzdz/)選報山東華宇工學院和專業。
第十七條 外語語種要求。語種不限。
第十八條 男女比例。報考各專業不限男女比例 。
第十九條 考生體檢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文件規定。
第二十條 考試形式及科目。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的考試(測試)通過網絡進行,考試費為每生120元。單獨招生考試分為文化基礎知識測試(50%)和專業基礎知識測試(50%)。綜合評價招生考試為專業適應性測試,主要考察學生心理素質、專業能力傾向、技術技能基礎知識等。具體考試安排詳見下表:
考試類型 | 考試形式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單獨招生 | 網上考試 | 2021年3月13日9:00-11:00 | 文化基礎知識 |
2021年3月13日15:00-17:00 | 專業基礎知識 | ||
綜合評價招生 | 網上面試 | 2021年3月13日8:00-12:00 | 專業適應性測試 |
第二十一條 錄取原則。學校堅持公平、公開、公正原則。單獨招生在計劃總限額內依據考生網上考試成績,采取“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錄取原則擇優錄取,考生一經錄取,執行山東華宇工學院普通全日制專科人才培養方案。綜合評價招生在計劃總限額內依據考生在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學業成績,結合網上面試成績,采取“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另外,凡被高職(專科)單獨招生或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及錄取。
第二十二條 根據山東省教育廳規定,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計劃是普通高校統招計劃的一部分,經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考生,與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考生享受相同的待遇。
第六章 收費退費及資助政策
第二十三條 學校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辦學成本等情況確定收費標準。退費按照省政府辦公廳《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學校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5部門《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0〕15號)以及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資格復查及證書頒發
第二十五條 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須參加由學校組織的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和入學資格復查,如發現偽造材料取得報考資格者、冒名頂替者或體檢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六條 畢業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山東華宇工學院,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山東華宇工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山東省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由山東華宇工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534-7023111、7023222、7023555
監督電話:0534-7023555
招辦傳真:0534-2551527
學校網址:http://www.huayu.edu.cn/
E-mail:zsbgs@huayu.edu.cn
通信地址:山東省德州市大學東路968號 郵編:253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