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安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高職教育單獨考試招生章程
為保證2021年高職單招工作順利進行,結合廣安職業技術學院實際,特制訂本章程。
一、學校概況
廣安職業技術學院是由廣安市人民政府主辦,教育部、四川省、廣安市共建的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是四川省示范性高職院校、四川省優質高等職業院校、四川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單位、國家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教育部現代學徒制試點高校、教育部首批1+X證書制度試點高校。
(一)學校全稱:廣安職業技術學院
(二)辦學性質:國家公辦
(三)辦學層次:???/p>
(四)辦學類型:高等職業學校
二、組織保障
(一)單獨考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實行自我約束、社會監督機制,嚴格實施招生“陽光工程”。
(二)單獨考試招生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廳和省教育考試院的指導和監督,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接受廣安職業技術學院紀檢監察部門的全過程全方位監督。
(三)成立高職教育單獨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成立以校長為組長,分管招生就業、資產基建、教學教研、紀檢監察、財務后勤、學生工作、校企合作的校級領導為副組長,各二級學院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高職教育單獨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負責高職教育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政策制定、重大事項處理、統籌協調工作等。
三、報考條件
已參加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考報名并取得14位考生號。
四、報名辦法
2021年高職單招報名實行網上填報,分網上報名和學校確認兩個階段。
(一)網上報名
考生于2021年3月4日8:00至14日18:00,登錄省教育考試院網站(http://www.sceea.cn),按要求準確填寫有關信息,填報高職單招學校志愿。學校志愿設置為1個,考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在網上填報并提交確定。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考生可以修改學校志愿。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填報的學校志愿。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學校確認
網上報名階段填報廣安職業技術學院志愿的考生于2021年3月17日8:00至20日18:00,登錄廣安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網(http://zs.gavtc.cn),在高職單招報名系統中填報專業志愿和繳納報名考試費130元/人(一經繳納,不予退費),未在規定時間內網上繳費的考生視為自愿放棄2021年高職單招資格。
參加廣安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高職單招的考生分為普高類、中職類。由系統自動識別,普通高中考生參加普高類考試,可填報六個專業志愿,同時填寫專業是否服從調配。對口招生類考生參加中職類考試,可填報兩個專業志愿,并填寫專業是否服從調配,考生填報專業志愿和對考生進行調配錄取時,只能填報和調配到符合廣安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高職教育單獨考試招生報考專業類別的專業,即美術教育、廣告設計與制作專業只招收普高類的美術與設計類考生和中職類的文化藝術類考生;動漫制作技術專業只招收普高類的文科考生和中職類考生;醫學檢驗技術、藥學專業只招收普高類的理科考生和中職類的醫藥衛生類考生;小學教育專業只招收普高類考生;學前教育專業只招收中職類的教育類考生和普高類考生;護理、康復治療技術、助產、衛生檢驗與檢疫技術專業只招收中職類的醫藥衛生類考生和普高類考生。考生不得填報專業類別不符合的專業志愿,填報無效。
(三)資格審核
1.廣安職業技術學院按照考生在廣安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單招報名系統中填報的信息進行資格審核,基礎信息以省教育考試院統一采集的信息為準。體檢采用高考體檢結果,身體條件不符合錄取要求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負。
2.申請免試錄取的考生須在3月26日向廣安職業技術學院現場“政策咨詢組”提交《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高職教育單獨招生免試錄取考生申請表》。
五、招生專業及計劃
招生專業及計劃以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
學校2021年高職單招分專業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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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院名稱 |
專業名稱 |
學費標準 |
普通高中類 |
中職類 |
招生計劃小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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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類別及考試形式 |
招生計劃 |
考試類別及考試形式 |
招生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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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與信息工程學院 |
計算機應用技術 |
4100 |
文理兼收、文化考試+綜合素質測試 |
65 |
中職類別不限、文化考試+職業技能測試 |
95 |
160 |
應用電子技術 |
4100 |
文理兼收、文化考試+綜合素質測試 |
50 |
中職類別不限、文化考試+職業技能測試 |
50 |
100 |
|
信息安全與管理 |
4100 |
文理兼收、文化考試+綜合素質測試 |
30 |
中職類別不限、文化考試+職業技能測試 |
30 |
60 |
|
物聯網應用技術 |
4100 |
文理兼收、文化考試+綜合素質測試 |
30 |
中職類別不限、文化考試+職業技能測試 |
30 |
60 |
|
軟件技術 |
4100 |
文理兼收、文化考試+綜合素質測試 |
65 |
中職類別不限、文化考試+職業技能測試 |
95 |
160 |
|
經濟管理學院 |
電子商務 |
3700 |
文理兼收、文化考試+綜合素質測試 |
60 |
中職類別不限、文化考試+綜合素質測試 |
60 |
120 |
會計 |
3700 |
文理兼收、文化考試+綜合素質測試 |
60 |
中職類別不限、文化考試+綜合素質測試 |
60 |
120 |
|
旅游管理 |
3700 |
文理兼收、文化考試+綜合素質測試 |
60 |
中職類別不限、文化考試+綜合素質測試 |
60 |
120 |
|
市場營銷 |
3700 |
文理兼收、文化考試+綜合素質測試 |
50 |
中職類別不限、文化考試+綜合素質測試 |
50 |
100 |
|
物流管理 |
3700 |
文理兼收、文化考試+綜合素質測試 |
50 |
中職類別不限、文化考試+綜合素質測試 |
50 |
100 |
|
酒店管理 |
3700 |
文理兼收、文化考試+綜合素質測試 |
50 |
中職類別不限、文化考試+綜合素質測試 |
50 |
100 |
|
師范學院 |
小學教育 |
3700 |
文理兼收、文化考試+綜合素質測試 |
100 |
100 |
||
土木工程學院 |
工程測量技術 |
4100 |
文理兼收、文化考試+綜合素質測試 |
45 |
中職類別不限、文化考試+綜合素質測試 |
25 |
70 |
工程造價 |
4100 |
文理兼收、文化考試+綜合素質測試 |
65 |
中職類別不限、文化考試+綜合素質測試 |
40 |
105 |
|
建筑工程技術 |
4100 |
文理兼收、文化考試+綜合素質測試 |
60 |
中職類別不限、文化考試+綜合素質測試 |
60 |
120 |
|
新型建筑材料技術 |
4100 |
文理兼收、文化考試+綜合素質測試 |
25 |
中職類別不限、文化考試+綜合素質測試 |
25 |
50 |
|
園林技術 |
4100 |
文理兼收、文化考試+綜合素質測試 |
45 |
中職類別不限、文化考試+綜合素質測試 |
25 |
70 |
|
學前學院 |
學前教育 |
3700 |
文理兼收、文化考試+綜合素質測試 |
50 |
教育類、文化考試+職業技能測試 |
50 |
100 |
醫學院 |
護理 |
4100 |
文理兼收、文化考試+綜合素質測試 |
200 |
醫藥衛生類、文化考試+職業技能測試 |
300 |
500 |
康復治療技術 |
4100 |
文理兼收、文化考試+綜合素質測試 |
50 |
醫藥衛生類、文化考試+職業技能測試 |
70 |
120 |
|
助產 |
4100 |
文理兼收、文化考試+綜合素質測試 |
25 |
醫藥衛生類、文化考試+職業技能測試 |
75 |
100 |
|
醫學檢驗技術 |
4100 |
理科、文化考試+綜合素質測試 |
60 |
醫藥衛生類、文化考試+綜合素質測試 |
60 |
120 |
|
藥學 |
4100 |
理科、文化考試+綜合素質測試 |
45 |
醫藥衛生類、文化考試+綜合素質測試 |
45 |
90 |
|
老年服務與管理 |
3700 |
文理兼收、文化考試+綜合素質測試 |
50 |
中職類別不限、文化考試+綜合素質測試 |
50 |
100 |
|
衛生檢驗與檢疫技術 |
4100 |
文理兼收、文化考試+綜合素質測試 |
30 |
醫藥衛生類、文化考試+綜合素質測試 |
10 |
40 |
|
藝術學院 |
廣告設計與制作 |
4500 |
美術與設計類、文化考試+綜合素質測試 |
20 |
文化藝術類、文化考試+職業技能測試 |
15 |
35 |
美術教育 |
4500 |
美術與設計類、文化考試+綜合素質測試 |
15 |
文化藝術類、文化考試+職業技能測試 |
10 |
25 |
|
動漫制作技術 |
4100 |
文科、文化考試+綜合素質測試 |
60 |
中職類別不限、文化考試+職業技能測試 |
60 |
120 |
|
智能制造與能源工程學院 |
工業機器人技術 |
4100 |
文理兼收、文化考試+綜合素質測試 |
60 |
中職類別不限、文化考試+綜合素質測試 |
60 |
120 |
機電一體化技術 |
4100 |
文理兼收、文化考試+綜合素質測試 |
60 |
中職類別不限、文化考試+綜合素質測試 |
60 |
120 |
|
汽車運用與維修技術 |
4100 |
文理兼收、文化考試+綜合素質測試 |
60 |
中職類別不限、文化考試+職業技能測試 |
60 |
120 |
|
應用化工技術 |
4100 |
文理兼收、文化考試+綜合素質測試 |
40 |
中職類別不限、文化考試+綜合素質測試 |
20 |
60 |
|
新能源汽車技術 |
4100 |
文理兼收、文化考試+綜合素質測試 |
45 |
中職類別不限、文化考試+綜合素質測試 |
45 |
90 |
|
合計 |
1780 |
1795 |
3575 |
六、考試
(一)考試時間
1.文化考試筆試時間為2021年3月27日9:00-11:30。
2.技能綜合測試時間為2021年3月27日13:00-。
(二)考試地點
文化考試:廣安職業技術學院(具體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技能綜合測試:廣安職業技術學院(具體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三)考試內容
文化考試試題由省統一命制,分普高類、中職類,語文、數學、英語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滿分100分,總分300分;技能綜合測試滿分200分。技能綜合測試分為綜合素質測試和職業技能測試。
1.普高類考生:文化考試+綜合素質測試。
2.中職類考生:文化考試+綜合素質測試或職業技能測試。
所有考生應認真配合學校的疫情防控相關措施。
七、錄取
(一)文化考試與技能綜合測試成績之和為考生的總成績。
(二)根據招生計劃,按照普高類、中職類、藝術類(普高)、藝術類(中職)參考人數的90%(小數點后不計)和考生文化考試成績分別劃定控制線。
(三)錄取規則
在所有符合條件并在控制線上的考生中,按照專業志愿順序,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錄取過程中若出現專業計劃和報考人數不平衡,按照實際報考情況平衡計劃。小學教育和學前教育專業錄取人數均不超過專業單招計劃。若錄取過程中出現總分相同情況,則依次按照文化考試、語文、數學、英語成績的順序從高到低錄取。未參加文化考試或技能綜合測試,以及文化考試或技能綜合測試成績為零的考生,不予錄取。
(四)除以上擇優錄取方式外,廣安職業技術學院對符合以下條件的考生實行免試錄?。?/p>
在校期間參加由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一、二、三等獎或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一等獎的中職應屆畢業生,和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稱號的在職在崗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經省教育廳核實資格、廣安職業技術學院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后,由廣安職業技術學院免試錄取。所有符合免試錄取條件的考生應參加高職單招報名和考試。
凡在世界技能組織主辦的“世界技能大賽(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獲獎的中國國家代表隊選手且符合條件者,具備保送至高校深造的資格,即:符合我省高考報名條件并參加高職單招的應屆中職畢業生可保送至廣安職業技術學院相應的高職專業。
(五)擬錄取考生名單于4月6日-10日在廣安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網(http://zs.gavtc.cn)首頁上公示5天,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間,如果出現因自愿放棄錄取、違紀違規等導致的空缺不進行遞補。擬錄取考生若要放棄錄取,則應在4月10日17:00前將退檔申請寫在身份證復印件上并經監護人及本人簽字、按上指紋掃描后發送到廣安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郵箱(gazyzsb@163.com)并電話確認,或到廣安職業技術學院招就處現場辦理相關放棄錄取手續,逾期不予受理。
(六)公示期滿后將擬錄取名單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并辦理相關錄取手續。手續辦理完畢后,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八、時間安排
(一)2021年3月4日8:00至14日18:00,考生登錄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填報高職單招學校志愿;2021年3月17日8:00至20日18:00,考生登錄廣安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網填報專業志愿和繳納130元報名考試費。
(二)2021年3月26日,考生熟悉考場。
(三)2021年3月27日,考生在廣安職業技術學院參加文化考試和技能綜合測試。
(四)2021年3月29日考生在廣安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網上的“高職單招報名系統”中查詢本人成績。
(五)2021年3月29日-30日,需復查成績的考生憑二代身份證和準考證到廣安職業技術學院監察處(濱江校區春暉樓315室,聯系電話:0826-22566388)復查,逾期不予辦理。
(六)2021年3月31日,在廣安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網上公布控制線。
(七)2021年4月6日-10日,在廣安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網(http://zs.gavtc.cn)首頁上公示擬錄取考生名單。
(八)2021年4月12日,廣安職業技術學院將擬錄取考生名單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辦理正式錄取手續。
九、新生注冊和復查
(一)高職單招錄取的考生,須在錄取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內到校報到,逾期不假未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二)新生入學后,對考生進行復查,不符合條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行為的,取消入學資格。
十、其他事宜
(一)考生參加高職單招考試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廣安職業技術學院正式錄取后,與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再參加普通高考或對口招生考試,不得轉專業,不得轉入其他學校。
(三)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政策。
(四)高職單招學生的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嚴格按照省物價局、省財政廳和省教育廳《關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實行學分制收費改革試點的通知》(川價費〔2004〕118號)執行。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按照學生自愿、不得營利的原則收取。
本章程由廣安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廣安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單招負責部門及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招生就業處
咨詢電話:0826-2256168,2256160(兼傳真)
通信地址:濱江校區:四川省廣安市廣安區濱江東路98號
奎閣校區:四川省廣安經濟技術開發區老關廟路東段1號
郵政編碼:638000
紀檢監督電話:0826-2256388
廣安職業技術學院網址:http://www.gavtc.cn
廣安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網網址:http://zs.gavt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