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仁愛學院2021年春季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和教育部、天津市有關規定,為了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概況
一、學校名稱:天津仁愛學院
二、辦學類型:全日制普通民辦本科高等學校
三、辦學層次:本科
四、學校代碼:14038
五、學校地址:天津市靜海區團泊新城博學苑
六、學校基本概況:
天津仁愛學院前身天津大學仁愛學院是2006年經國家教育部批準,由天津大學和天津仁愛集團合作舉辦的本科層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2021年2月,天津大學仁愛學院經教育部批準,更名為天津仁愛學院。天津仁愛學院充分依托天津大學的優質教育資源,創新辦學機制,實行開放式辦學、多樣化培養,辦學水平和人才培養質量位居同類院校前列。學校地處天津市團泊新城,團泊湖自然風景區,占地面積1000余畝,校區交通便捷,各項生活配套及教學設施條件優越。學校建有現代化的圖書館、教學樓、實驗樓與創新創業中心、學生宿舍、食堂、浴室、大學生活動中心、體育館等教育教學設施,同時學校還建立了一整套有關教學、生活和安全管理等規章制度與措施,為莘莘學子創造了良好的成才環境。
天津仁愛學院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落實“立德樹人”的根本任務,秉承天津大學“嚴謹治學,嚴格教學要求”的“雙嚴”辦學方針,樹立“育人為本,德育為先,能力為重,全面發展”的辦學理念,踐行“實事求是,果毅力行”的校訓,堅持“以學生發展為中心”的辦學原則,遵循人才培養規律,不斷優化培養方案、構建新教學體系滿足學生未來發展需要,人才培養特色鮮明。畢業生考研率連續多年為8%以上,畢業去向落實率連續多年在95%以上。2013年7月,學校作為全國首批第一所獨立學院順利通過教育部規范驗收,受到教育部專家組一致好評。2016年學校被授予全國民辦高校創新創業教育示范學校師資隊伍建設優秀獎。2020年學校被天津市學位委員會批準為2021-2023年天津市碩士學位授予單位立項建設高校。
第二章招生機構及職責
第三條學校設立招生委員會,對學校招生工作進行管理和監督。招生委員會由學校相關領導、教師、學生及校友代表等組成。學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稱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落實國家招生工作的有關政策,制定學校招生規定,實施具體招生工作。下設普通本科招生辦公室(以下稱“招生辦公室”)負責普通本科、中職升本科、高職升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四條2021年春季本科招生計劃以當年天津市教委下達計劃為準。招生專業學費標準: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專業18000元/生·年,產品設計專業22000元/生·年,住宿費1500元/生·年。專業收費標準詳見當年新生報到須知。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五條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認真貫徹執行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試院制定的錄取政策和有關規定。藝術類產品設計專業考生在全市聯考專業測試合格的基礎上,以考生文化基礎和綜合能力考試總成績為依據,對考生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根據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普通理工類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專業以考生文化基礎和綜合能力考試總成績為依據,對考生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根據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試院、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六條院校志愿投檔以及對政策加分考生的錄取,執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試院規定的加分政策和錄取規定。
第七條已被我校春季考試招生錄取的考生,不能再參加秋季普通高考各批次的錄取。
第八條根據學校教學要求,我校非英語專業的公共外語課均為英語。小語種考生慎重填報。
第九條依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審查和復查。對不符合標準的,按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條我校在接到天津市招辦核準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單后寄發錄取通知書。錄取通知書以特快專遞的方式寄出。
第五章學歷學位證書
第十一條學生完成規定學業,經審查達到畢業標準的,頒發天津仁愛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符合國家及我校有關規定的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頒發學位證書。
第六章后續管理
第十二條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拒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3個月內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進行全面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依據《天津仁愛學院學生管理規定》視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三條學校建立了獎學金制度,每年有35%以上的學生受到表彰和獎勵:包括國家獎學金(8000元/生)、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生)和天津市人民政府獎學金(8000元/生)等三十余種。
第七章附則
第十四條本章程僅適用于2021年天津仁愛學院春季本科招生工作。
第十五條本章程經天津仁愛學院普通本科招生領導小組審查通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第十六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執行。
第十七條本章程由天津仁愛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在招生咨詢中本校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屬學校錄取承諾。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活動。對考生及其家長因受招生中介機構或個人欺騙而造成的傷害,我校概不負責。咨詢及錄取結果查詢方式如下:
學校網址:http://www.tjrac.edu.cn
E-mail:zs@tjrac.edu.cn
電話:022—68579988
地址:天津市靜海區團泊新城博學苑郵編:301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