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招生組織機構_洛陽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單獨考試招生章程
第二章 招生組織機構
第六條 學院設立招生委員會,由院領導、專家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制定招生章程、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招生計劃,并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招生委員會主任由院長擔任。
第七條 招生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處),具體負責學院招生宣傳、錄取等日常工作。
單獨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
第六條 學院設立招生委員會,由院領導、專家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制定招生章程、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招生計劃,并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招生委員會主任由院長擔任。
第七條 招生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處),具體負責學院招生宣傳、錄取等日常工作。
單獨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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