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監督機制_洛陽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單獨考試招生章程
第十一章 監督機制
第二十條 為保證單獨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落實陽光招生政策,單獨招生改革試點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督部門監督,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對考試、錄取工作中的違法違紀行為,依法依規追究責任。對單獨招生過程中弄虛作假的考生,取消其單獨招生考試及錄取資格。
第二十條 為保證單獨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落實陽光招生政策,單獨招生改革試點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督部門監督,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對考試、錄取工作中的違法違紀行為,依法依規追究責任。對單獨招生過程中弄虛作假的考生,取消其單獨招生考試及錄取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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