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立達學院2021年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考試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確保學校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圓滿完成科學選拔專業所需合適生源的目標,學校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2021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專科層次實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滬教委學〔2021〕2號)文件精神,按照“精心組織、嚴格管理、規范操作、加強監督、提高服務”的要求,制訂如下實施方案。
二、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招生監察領導小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命題工作組、考務工作組、錄取工作組。
1.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工作職責:領導學校自主招生工作,指導各工作小組的具體實施工作,討論決定學校自主招生中的重大事項。
2.招生監察領導小組
工作職責:全程參與學校自主招生政策的制定和落實,全程監督考試考務及招生錄取工作,確保考試公平進行。
3.命題工作組
工作職責:學校自主測試的命題及自主測試評分細則的制定。
4.考務工作組
工作職責:組織實施學校自主測試工作,并負責信息安全、后勤保障等事項。
5.錄取工作組
工作職責:負責學校自主招生錄取過程中各環節工作。
三、考試組織
(一)免筆試、面試
1.面試時間
測試時間為2021年3月21日(周日)全天。所有報考上海立達學院志愿并符合免筆試、面試資格的考生,請于3月17日9:00—23:00,通過上海立達學院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zs.lidapoly.edu.cn)查看上海立達學院免筆試、面試公告,并選擇參加面試場次。
入校考生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體溫測量表及健康安全承諾書等于本人面試時間之前30分鐘開始進場報到,開考15分鐘后尚未報到者取消面試資格。
2.面試地點
上海立達學院(上海市松江區車亭公路1788號) (具體測試地點請根據短信通知及公告于上海立達學院招生信息網查詢,網址http://zs.lidapoly.edu.cn)。
3.面試分值
免筆試、面試錄取將參考上海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進行綜合評定,給予考生相應的得分,面試總分為100分。(其中綜合素質評價滿分賦10分,面試滿分賦90分。)
針對無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的考生,請于3月18日9:00—23:00,通過學校招生信息網(zs.lidapoly.edu.cn)自主招生板塊相關鏈接,上傳證明原件照片或掃描件。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證、本人高中階段所獲各類證書、獎狀等書面材料。
4.面試流程(為有效防范疫情嚴肅考試紀律,考生面試流程采用單循環,考后不與其他考生接觸)
(1)報到:考生憑本人面試通知單和有效身份證件簽到,報到后即進入信息屏蔽狀態(不能隨身攜帶通訊工具,所有攜帶物品均存放于指定位置)。所有參加測試考生均須在報到現場隨機抽取一個面試號,面試號將代替測試考生的姓名并以此安排面試順序,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面試順序。
考生按面試號在報到室就座。工作人員將核對考生信息及相關證件、宣讀有關注意事項。考生一律在報到室靜候,有特殊情況需要離開的,須經工作人員同意后陪同前往。
(2)準備:按考生抽簽號順序分批叫號進入面試準備室前抽取本人的面試題,拿到試題的考生在面試準備室,按指定座位就座,并按規定時間對相應面試題進行準備(面試題上不能打草稿)。
(3)面試:準備結束后,考生持本人面試題進行面試。面試方式采用談話方式進行,即由若干考官共同面試一名考生。按規定的程序,使用同類試題內容提問和追問。如果前面的考生面試尚未結束,后面的考生必須在門口等候。考生在面試時要嚴格按照面試老師的要求進行,并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面試結束后,考生須立即離開面試考場,與未面試考生不得有任何接觸。
5.考核內容
面試注重考查考生的基本素質和相關能力。考核形式為問答。考核內容包含:儀表儀態、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專業的興趣與認識等。
6.考場設置
所有考場均為“標準化考場”,同時,根據防疫防控期間考場要求,考前、考后由專人做好消毒及通風,配備視頻監控,并在開考前開啟所有信號屏蔽設備。另安排備用考場。具體以官網公布為準。
(二)筆試
1.測試時間
2021年3月27日(周六)8:30開始,具體時間以準考證為準。(具體時間請于上海立達學院招生信息網查詢,網址http://zs.lidapoly.edu.cn)
2.測試地點
上海立達學院(上海市松江區車亭公路1788號) (具體考場請于上海立達學院招生信息網查詢,網址http://zs.lidapoly.edu.cn)。
3.考場設置
所有考場均為“標準化考場”,同時,根據防疫防控期間考場要求安排考生,考前、考后由專人做好消毒及通風,配備視頻監控,并在開考前開啟所有信號屏蔽設備。另安排備用考場。具體以官網公布為準。
五、疫情防控須知
1.考生須提前主動關注和隨時了解上海市及上海立達學院疫情防控最新要求,積極穩妥做好個人防護措施,提前做好考前各項準備,做到健康備考。考生須符合上海立達學院疫情防疫規定要求方可到上海立達學院參加測試。如考生因不符合防疫措施要求的不予進校測試,且不安排補測,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擔。
2.考試當天車輛及家長一律不得進入校園,可在指定位置耐心等候。
3.所有進校考生須出示:
①本人當天“防疫健康碼-隨申碼”;
②通過微信“國務院客戶端”小程序中查詢的本人近14天動態行程卡;
③考前14天內完整填寫,并已簽名的“上海立達學院2021年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考生體溫測量表及健康安全承諾書”(詳見附件);
④本人有效身份證件。
⑤如考生在考前14天有發熱(體溫超過37.3℃)、咳嗽、呼吸不暢等癥狀須提供來校前7天內(含7天)在上海檢測機構出具的核酸檢測陰性報告;
如考生考前14天內有境外或國內中高風險地區活動軌跡的,必須在滬至少滿“14+7”天,并提供兩次(其中一次為考前7天內)新冠病毒核酸及抗體檢測報告,檢測機構以國家衛生健康委公布在國務院客戶端【核酸檢測機構】目錄為準。
4.所有進校考生須接受學校體溫檢測。當日測量體溫超過37.3℃且未按上海立達學院疫情防控須知提供相應材料、無法提供相應檢測陰性報告等情況的考生,須按上海市疫情防控最新規定進行處理。
5.如考生有偽造相關資料等弄虛作假的行為,一經查實,上海立達學院將取消考生繼續參加考試的資格和錄取資格;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學校相關規定處理,并保留追究相應法律責任的權利。
六、執行回避制度
1所有命題、考官及考務等工作人員均須進行培訓,并需簽訂工作責任承諾書、保密協議書,嚴格遵照回避制度,凡有利害關系者參加考試主動申請回避,違反者將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2.面試考官由二級學院或機關總支進行推薦、遴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在面試過程中,考官可主動提出回避,也可應考生的合理要求進行回避。
七、健全保障機制
1.自主招生所有測試均在標準化考場中進行,測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并刻盤交監察領導小組保存備查。
2.免筆試面試當天,在經審核后的考官名單中隨機抽選面試考官,開考前再次由紀委監察人員抽簽確定考官所屬考場,測試所用試題均從試題庫中通過抽簽決定。
3.學校紀委監察部門全程監督自主招生考試各個環節。投訴電話:021-57800607
附件1:
上海立達學院2021年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
考生體溫測量表及健康安全承諾書
(3月21日免筆試、面試用)
姓名 | 流水號 | ||||||
身份證號 | 手機號碼 | ||||||
所有考生從考前第14天開始,每天體溫測量(正常體溫﹤37.3℃)、記錄并進行監控狀況監測。如考生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疑似患者、確診病例密切接觸者,或治愈未超過一個月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發熱患者,不得參加本次考試。凡篩查發現考前14天內有境外或國內非低風險地區活動軌跡并無法按規定出示有效證明者,不得參加考試,并按上海市疫情防控最新規定進行處理。 我已閱讀并了解學校2021年自主招生考試防疫防控要求,并且在考前14天內按照要求測量體溫。經本人認真考慮,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1.本人體溫記錄表中所記錄的考前14天內的體溫均屬實。 2.本人充分理解并遵守考試期間考點各項防疫安全要求。 3.本人考試當天自行做好防護工作,提前抵達考點。 4.本人目前身體健康。考前14天內,本人及家庭成員沒有出現過發燒、咳嗽、胸悶等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有關的癥狀。 5.考前14天內,本人及家庭成員沒有接觸過新冠肺炎病例/疑似病例/已知無癥狀感染者。沒有接觸過有發熱和/或呼吸道癥狀患者。沒有被留驗站集中隔離觀察或留觀后解除醫學觀察。 6.如因個人主觀原因漏報、瞞報、虛假信息,造成相關后果,本人承擔由此帶來的全部法律責任。 | |||||||
體溫記錄(考前14日至考前1日) | |||||||
天數 | 日期 | 體溫 | 天數 | 日期 | 體溫 | ||
第1天 | 3月7日 | 第8天 | 3月14日 | ||||
第2天 | 3月8日 | 第9天 | 3月15日 | ||||
第3天 | 3月9日 | 第10天 | 3月16日 | ||||
第4天 | 3月10日 | 第11天 | 3月17日 | ||||
第5天 | 3月11日 | 第12天 | 3月18日 | ||||
第6天 | 3月12日 | 第13天 | 3月19日 | ||||
第7天 | 3月13日 | 第14天 | 3月20日 | ||||
考試當天 | 3月21日 (周日) |
注:考生于考試當天入校時必須提交本表方能進入學校參加考試。此表由學校留存。
承諾人:
日 期:
附件2:
上海立達學院2021年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
考生體溫測量表及健康安全承諾書
(3月27日筆試用)
姓名 | 流水號 | ||||||
身份證號 | 手機號碼 | ||||||
所有考生從考前第14天開始,每天體溫測量(正常體溫﹤37.3℃)、記錄并進行監控狀況監測。如考生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疑似患者、確診病例密切接觸者,或治愈未超過一個月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發熱患者,不得參加本次考試。凡篩查發現考前14天內有境外或國內非低風險地區活動軌跡并無法按規定出示有效證明者,不得參加考試,并按上海市疫情防控最新規定進行處理。 我已閱讀并了解學校2021年自主招生考試防疫防控要求,并且在考前14天內按照要求測量體溫。經本人認真考慮,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1.本人體溫記錄表中所記錄的考前14天內的體溫均屬實。 2.本人充分理解并遵守考試期間考點各項防疫安全要求。 3.本人考試當天自行做好防護工作,提前抵達考點。 4.本人目前身體健康。考前14天內,本人及家庭成員沒有出現過發燒、咳嗽、胸悶等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有關的癥狀。 5.考前14天內,本人及家庭成員沒有接觸過新冠肺炎病例/疑似病例/已知無癥狀感染者。沒有接觸過有發熱和/或呼吸道癥狀患者。沒有被留驗站集中隔離觀察或留觀后解除醫學觀察。 6.如因個人主觀原因漏報、瞞報、虛假信息,造成相關后果,本人承擔由此帶來的全部法律責任。 | |||||||
體溫記錄(考前14日至考前1日) | |||||||
天數 | 日期 | 體溫 | 天數 | 日期 | 體溫 | ||
第1天 | 3月13日 | 第8天 | 3月20日 | ||||
第2天 | 3月14日 | 第9天 | 3月21日 | ||||
第3天 | 3月15日 | 第10天 | 3月22日 | ||||
第4天 | 3月16日 | 第11天 | 3月23日 | ||||
第5天 | 3月17日 | 第12天 | 3月24日 | ||||
第6天 | 3月18日 | 第13天 | 3月25日 | ||||
第7天 | 3月19日 | 第14天 | 3月26日 | ||||
考試當天 | 3月27日 (周六) |
注:考生于考試當天入校時必須提交本表方能進入學校參加考試。此表由學校留存。
承諾人: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