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請介紹一下“中國—上海合作組織國際司法交流合作培訓基地”的情況(上海政法學院2021年春招新變化)
Q:請介紹一下“中國—上海合作組織國際司法交流合作培訓基地”的情況
A:學校主動對接國家和社會發展重大需求,積極服務國家戰略。2013年9月13日,習近平主席在上海合作組織比什凱克峰會上宣布,中方將在上海政法學院設立“中國-上海合作組織國際司法交流合作培訓基地”,愿意利用這一平臺為其他成員國培養司法人才。此后,2014年、2015年和2018年,習主席又分別在上合組織杜尚別峰會、烏法峰會、青島峰會上強調了中方要依托中國-上合基地,為成員國培訓司法人才。2017年,中國-上合基地被上海市人民政府列入《上海服務國家“一帶一路”建設、發揮橋頭堡作用行動方案》。
學校充分發揮中國-上合基地的培訓、智庫和論壇三大功能,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中國-上合基地受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外交部、司法部、商務部等中央部委的委托,圓滿完成了數十期對外培訓任務。先后獲批最高人民法院“一帶一路”司法研究基地、最高人民檢察院上海合作組織檢察官培訓基地、司法部中國-上海合作組織法律服務委員會合作交流基地、司法部調解理論研究與人才培訓基地、教育部批準備案建設的區域和國別研究中心、上海高校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上海教育立法咨詢與服務研究基地、上海市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研究中心等重要平臺,學校是“一帶一路”智庫合作聯盟理事單位,上海合作組織研究院和“一帶一路”安全研究院為CTTI(中國智庫索引)來源智庫,為此,學校擁有著獨特的國際化、高端性、綜合性資源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