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創新班”的人才培養特色有哪些?(上海政法學院2021年春招新變化)
Q:“創新班”的人才培養特色有哪些?
A:1.注重學生法學基礎的夯實和實操能力的培養。通過學習法學基礎理論、基本知識,培養“創新班”學生的法律素養和法律思維,提高學生通過“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比例;通過專業學習,讓學生通曉中國涉外法律規則和國際法律規則,靈活運用法學理論和法律技能從事實踐工作,善于處理涉外法律事務,具有分析、解決各類訴訟或非訴案件的能力,能服務于國家改革開放戰略、上海“五個中心”的建設。
2.注重學生英語水平和應用能力的提升。全面提高“創新班”學生在普通英語和法律英語聽、說、讀、寫方面的應用能力。優化師資加強英語教學,實行普通英語教學和法律英語教學同步的措施,為學生參加雅思、托福考試提供專門的培訓;在法律英語教學方面,直接對接法律英語證書考試,鼓勵學有余力的學生學習第二外語。
3.注重學生的國際化培養和鍛煉。“創新班”教學更加國際化,包括教學方式和方法的國際化。除法學主干課之外,專業選修課以全英文教學為主,以學校的外籍專職教授、特聘教授和具有海外留學背景的教師為主體開設以英美法和歐盟法為主要內容的法學選修課程;引入經典的原版教材和國際化教學方法,對接國際標準和技能資格證書。通過組織學生參加暑期海外實習、國際組織實習、3+1、LLM等校級與院級的海外留學學位項目,使“創新班”絕大部分的學生具有海外學習和實習的經歷,形成國際化視野并鍛煉在多元文化背景下工作的能力,并為“一帶一路”建設服務。
4.專業化實務課程體系和多層次實踐實訓體系。與國際組織、國內頂尖律所、涉外仲裁機構合作,為“創新班”學生開設涉外法律實務課程,讓學生充分了解當前國內和國際社會法學理論和實踐中的熱點、重點;組織、指導“創新班”學生參加國際模擬法庭、國際商事模擬仲裁等國際法學科競賽,在國際組織、涉外仲裁機構、上海市高院、中院以及知名律所建立教學實踐基地,構建高端實踐平臺,提升“創新班”學生的專業和實踐技能。
5.完備的成才保障體系。除選拔優秀專職輔導員外,為“創新班”學生同時配備“校內學術導師”、“校外實務導師”和“卓越校友導師”,通過“三導師制”建立法律人才培養的“學徒制”;除學校的獎助學金外,利用社會捐資設立獎學金,形成體現“創新班”人才培養導向的學生激勵資助體系;通過對接、參與設立在上海政法學院的“中國-上海合作組織國際司法交流合作培訓基地”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一帶一路’司法研究基地”等國家級平臺的活動,培養“創新班”學生服務學校、國家戰略、立足本國立場和利益的意識,為國家培養政治堅定、德才兼備、素質全面的國際化法律人才。
“創新班”培養方案中的課程包含通識課和專業課兩個模塊,包括:通識必修課、通識選修課、專業必修課、專業選修課。以學生為中心,采用小班化教學,注重個性化培養。
法學課程包括:法理學、憲法學、民法學、刑法學、民事訴訟法學、刑事訴訟法學、行政法學、商法學、知識產權法、國際公法(英語)、國際私法(英語)、國際經濟法(英語)、國際商事仲裁法(英語)、非訴訟爭端解決機制(英語)、英美法概論(英語)、英美合同法(英語)、美國司法體系與民事訴訟法律實務(英語)、歐盟法(英語)、國際貿易法律實務(英語)、國際投資法律實務(英語)、國際金融法律實務(英語)、世界貿易組織法(英語)、海商法(英語)、法律文書寫作與推理(英語)、涉外律師實務(英語)、國際法學科競賽訓練課(英語)等。
“創新班”培養注重實踐教學環節,除軍訓、社會見習、專業見習、畢業實習、畢業論文等環節外,將組織學生參加暑期海外實習、國際組織實習以及上海本土涉外實務部門的實習,并提高實習環節的學分比重。
6.擇優更新機制
“創新班”采取擇優更新機制,具體分為競爭分流機制和競爭選拔機制。
首先,以每學年度為單位,在“創新班”培養過程中采用競爭分流機制(大一和大二兩個學年度),即修讀學分、成績績點以及英語成績等條件未達到規定要求者將被分流進入國際法學院的“法學(國際經濟法方向)”繼續修讀,已獲得的學分可以計入總學分。
其次,以每學年度為單位,推行面向全校法學專業學生的競爭選拔機制(為大一和大二兩個學年度),即全校法學專業學生均可根據平均學分績點、綜合表現和英語成績等條件申請進入“創新班”。申請人根據學業成績和綜合表現獲得面試機會。面試通過者根據綜合成績績點排名,排名前列者編入“創新班”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