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創新班”的人才培養目標是什么?(上海政法學院2021年春招新變化)
Q:“創新班”的人才培養目標是什么?
A:上政春季招生的“創新班”是以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員會發布的《關于實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的若干意見》為指針,以為國家“一帶一路”倡議實施,上海國際經濟、金融、貿易、航運、科技創新五個中心建設等方面提供涉外法學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撐為目標,努力培養法學理論扎實、具有法治精神、創新思維、全球視野和實踐能力的,能以英語作為工作語言的,善于處理涉外法律事務,具有分析、解決各類訴訟或非訴案件的能力,熟練運用訴訟和多元化爭端解決機制,在境內外國際組織、國家機關、跨國公司、企事業單位、律師事務所等機構和組織從事法律服務的,高素質復合型、應用型法律人才。
“創新班”是在我校2013年以來秋季招生的法學(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養試點班,1.0版)培養的基礎上,為主動適應國家和上海涉外法治建設的需求,結合上海春招的情況和特點進行招生與培養。
“創新班”將依托國內外、校內外的優質資源,強化師資隊伍建設和法學實踐教學環節,充分利用上海本土的涉外法律實務部門資源,側重學生實操能力的培養,通過選拔有志于從事涉外法律職業、外語能力強的生源,探索對學生進行包括課堂學習、實務培訓、學科競賽訓練和公檢法、律師事務所、國際組織等實務部門實踐培養的立體化教學,進一步提升人才培養的質量與社會和市場需求的契合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