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外事學院2021年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意見,確保西安外事學院“陜西省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以下簡稱“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和陜西省有關規定,結合西安外事學院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西安外事學院分類考試招生工作,嚴格實施陽光工程,全面公開招生信息,接受紀檢部門和社會各界的全程監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規范有序地開展。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西安外事學院
國標代碼:12713
在陜招生代碼:8039
辦學類型:民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辦學層次:本科、高職(專科)。分類考試招生為高職(專科)辦學層次。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西安外事學院
證書種類:分類考試招生屬于高職(專科)招生類型,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四條 學校簡介:西安外事學院創建于1992年,是國家教育部批準設立的普通高等學校。學校開設本科專業45個、高職專業26個,涵蓋經濟學、管理學、文學、醫學、工學、藝術學、農學、教育學8個學科門類,在校學生2.2萬余名,在校教工1700余名。
第五條 辦學地點:西安市雁塔區魚斗路18號 ,郵 編:710077,學校網址:www.xaiu.edu.cn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員會,主要負責確定招生政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項,是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由校領導、紀檢委、教學與研究部、學生工作部、行政部、保障部以及各二級學院等部門負責同志組成。教學與研究部負責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會同各二級學院做好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職業適應性(技能)測試或文化素質測試;紀委負責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保密和全程監督;其他部門積極配合分類考試招生考試工作,做好宣傳報道、后勤保障、安全保衛等工作。
第七條 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招生辦公室,根據國家教育部、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相關規定,組織實施學校招生委員會決定。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私自從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網:http://zsb.xaiu.edu.cn
招生咨詢電話:400-0019-888、029-88513888
監督電話:029-88751802
第四章 招生計劃及招生專業
第八條 學校在省教育廳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根據學校發展規劃,綜合考慮社會需求和畢業生就業等情況制定招生計劃,報省教育廳審核備案后,由省教育廳下達。
招生專業對應陜西省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職業適應性(技能)測試專業包含:建筑設計類、土建施工類、建設工程管理類、機電設備與自動化類、汽車制造類、水上與航空運輸類、計算機類、藥學類、醫學技術類、護理、公共衛生與健康管理類、財經商貿類、旅游類、文化藝術類、新聞傳播類、教育與體育類、鐵道運輸類等16個專業類,共計26個專業方向。目前院校招生專業及科類尚未備案,考生正式錄取專業名稱及代碼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2020年)為準》。
第九條 分類考試招生僅在陜西省內開展。
第五章 入學申請及考核辦法
第十條 申請參加分類考試招生的考生,必須已參加2021年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高考統考)報名或陜西省普通高校職業教育單獨考試(“三校生”單獨考試招生)報名,且符合資格要求,并參加各市、縣(區)組織的普通高校招生體檢。
第十一條 高職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通過高職教育分類考試招生網上管理平臺和西安外事學院官方網站進行,分為考生申請、測試考核、預錄取、報到注冊和正式錄取備案5個流程。
一、考生申請
擬參加西安外事學院高職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必須于2021 年3月4日至3月5日,登錄陜西省高職分類考試招生網上管理平臺(網址:https://www.sneac.edu.cn)查看西安外事學院招生章程、計劃及專業類視頻,做好申請準備。
2021年3月6日至3月10日依據本人意愿向西安外事學院提出入學申請,未向本校提出入學申請的考生學校不予錄取。
二、評價方式
2021年西安外事學院分類考試招生,采取“文化素質測試+職業適應性和職業技能測試”考核評價方式,測試滿分為600分。其中,文化素質測試 300分,職業適應性和職業技能測試各300分。
(一)文化素質測試
西安外事學院登錄高職教育分類考試招生網上管理平臺,獲取申請西安外事學院考生中普通高中學生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對“三校生”及其他不具有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考生,須參加西安外事學院組織的文化素質測試。
(二)職業適應性和職業技能測試。
考生可參加由西安外事學院組織的建筑設計類、土建施工類、建設工程管理類、機電設備與自動化類、汽車制造類、水上與航空運輸類、計算機類、藥學類、醫學技術類、護理、公共衛生與健康管理類、財經商貿類、旅游類、文化藝術類、新聞傳播類、教育與體育類、鐵道運輸類等16類職業測試 。
考生分專業類觀看介紹視頻后,到西安外事學院參加職業適應性或職業技能測試。各專業類介紹視頻將公布在陜西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網址:http://www.sneea.cn )和陜西招生考試信息網(網址: http: //www. sneac. com )。
(三)防疫要求
為了保障廣大考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所有來參加分類招生考試的考生須主動出示陜西省健康綠碼,佩戴口罩且無發熱、咳嗽、胸悶等癥狀,嚴格遵守西安外事學院防疫工作要求,無條件接受西安外事學院防疫工作人員健康檢測。
考生如有發熱、咳嗽等疑似癥狀或不遵守西安外事學院防疫工作要求,西安外事學院有權拒絕其進入考點并采取強制隔離措施。考試期間,只允許經健康檢測合格的考生本人進入考點,其他陪考人員一律嚴禁進入校園并不得在校園周圍聚集。
三、測試考核
已向西安外事學院提出入學申請的考生,須參加職業適應性或職業技能測試,“三校生”及其他不具有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考生還須參加文化素質測試。
(1)文化素質測試。
已向西安外事學院提出入學申請的考生中,對“三校生”及其他不具有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考生根據《中等職業學校公共基礎課課程標準》參加文化素質測試。
(2)職業適應性和職業技能測試。
對普通高中畢業生和高中同等學力者,依據西安外事學院測試標準,進行面試與職業素養、動手能力等測試相結合的職業適應性測試。對“三校生”,依據測試標準,進行面試與操作考試相結合,以操作考試為主的職業技能測試。
西安外事學院于2021年3月11-12日,3月20-21日共安排兩場文化素質測試及職業適應性和職業技能測試。考生須攜帶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確認報名信息,簽訂“考試誠信承諾書”,領取西安外事學院測試科目準考證,參加測試。
四、預錄取
西安外事學院嚴格依據本校分類考試招生章程中規定的錄取規則開展預錄取工作。對報考同一專業、使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或文化素質計算機測試校際聯考成績的考生,分別排隊錄取。
西安外事學院于2021年3月25日17:00前,按照本校分類考試招生章程中規定的對考生文化素質測試成績及職業適應性和職業技能測試成績的綜合評價辦法,形成所有申請本校并參加相應測試考生的最終成績庫,并通過高職教育分類考試招生網上管理平臺報送省教育考試院。并于2021年3月26日17:00前,將本校預錄取考生信息通過高職教育分類考試招生網上管理平臺報送省考試院,將預錄取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錄取專業、畢業學校等基本信息)在本校網站上進行公示。
西安外事學院首次報送預錄取考生報到注冊后,如招生計劃仍有缺額,前期參加西安外事學院考試,學院已向省招辦報送成績庫并且未到其他學校辦理報到注冊手續的學生,可到西安外事學院進行遞補預錄取。西安外事學院于2021年4月9日17:00前將遞補預錄取考生信息通過高職教育分類考試招生網上管理平臺報送省招辦,并將遞補預錄取學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錄取專業、畢業學校等基本信息)在本校網站上進行公示。
西安外事學院的文史類專業只預錄取高考統考報考科類為文史類,藝術(文)類的考生;理工類專業只可預錄取高考統考報考科類為理工類,藝術(理)類,體育(理)類的考生;藝術(文)或藝術(理)類專業只可預錄取相應高考統考報考科類的考生;高職教育單招類招生專業只預錄取報名參加陜西省普通高校職業教育單獨招生考試(“三校生”單獨考試招生)的考生。
五、報到注冊
西安外事學院首次預錄取公示的考生于2021年4月2日17:00前到校報到注冊,遞補預錄取公示的考生于2021年4月16日17:00前到校報到注冊。新生到校報到注冊必須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現場確認。逾期視為自動放棄西安外事學院錄取資格。
六、正式錄取備案
2021年4月22日至23日,西安外事學院到省招辦為已報到注冊新生辦理正式錄取備案手續,逾期不予受理,一旦正式錄取后,不得更換原錄取專業。省招辦將在省教育考試院網站上公示各校正式錄取新生名單。
第六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西安外事學院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測試滿分為600分。其中,文化素質測試 300分,職業適應性和職業技能測試各300分。
第十三條普高生綜合評價總分=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職業適應性或職業技能測試。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換算使用辦法。按照A=50分,B=45分,C=40分,D=35分規則,6科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不含通用技術)折算總成績為考生文化素質測試成績。
“三校生”綜合評價總分=文化素質測試成績+職業適應性或職業技能測試成績。
第十四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有關規定為基本原則。學校提出特殊身體健康要求的專業,考生必須依據自身健康狀況,按照要求填報。對于高考體檢結果或學校體檢復查結果不符合前述規定或要求的考生,學校可取消其被預錄取或錄取資格。
第十五條 學校按不同專業及類型劃定淘汰比例,最低淘汰比例為3%,按核算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滿計劃為止。核算總分相同時,按綜合素質評價成績(“普高生”類)或文化素質測試成績(“三校生”類)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七章 收費標準
第十六條 西安外事學院嚴格按照陜西省發改委、陜西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確定收費標準。
第八章 獎、助學金及困難學生資助措施
學校實行“獎學金、助學金、生源地助學貸款、困難補助、減免學費”等資助措施,在注冊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入學。
第十七條獎學金(每學年為學生提供近2000萬,惠及三分之一學生)
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
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
國家助學金:2800元/年—3800元/年。
第十八條 勤工助學:學校為貧困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解決實際困難。
(最終以國家助學政策為準)
第十九條 助學貸款:西安外事學院屬于陜西省教育廳確定的可以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提供每人每年最高可貸8000元的助學貸款。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入學資格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經西安外事學院招生委員會制定,上報省教育廳審核通過。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以國家教育部及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政策規定為準,西安外事學院招生委員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