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里學院2020年第二學位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培養復合型人才,促進學生個性化和多元化發展,增強學生就業創業能力,更好地服務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根據教育部《關于在普通高校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通知》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凱里學院2020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名稱:中文名:凱里學院 。英文名:Kaili University 。學校代碼:10669。學校地址:貴州省凱里經濟開發區開元大道3號。郵政編碼:556011
第四條 辦學層次:本科。辦學性質:公辦
第五條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教育
第六條 學習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七條 學校主管單位:貴州省教育廳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八條 在凱里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領導、監督下,學校成立由分管副校長任組長和校內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貫徹落實上級部門的招生文件精神,研究、制訂學校招生政策,并對重大事宜做出決策。
第九條 招生就業處為學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教育部、省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考生資格審查、錄取及報到等工作,并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十條 第二學士學位招生錄取工作全程接受學校紀檢監察小組的監督,并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 專業與計劃
第十一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省有關統一要求,結合學校辦學實際,計劃本年度招生120人,具體如下:
學院名稱 |
專業名稱 |
專業類別 |
招生計劃 |
學費(元/年/生) |
經濟與管理學院 |
工商管理 |
理工 |
40 |
4200 |
建筑工程學院 |
土木工程 |
理工 |
40 |
4200 |
大數據工程學院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理工 |
40 |
4200 |
第五章 報考條件
第十二條 2020年普通高校本科并獲得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目前未就業的往屆生。
第十三條 學生可報考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本科專業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或與原本科專業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
第十四條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德良好。
第十五條 具體報名方式,請遵照《凱里學院2020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報名。
第六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 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考生本科階段必修課課程平均學分績點,從高到低,在招生計劃范圍內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 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優先對跨學科門類考生按照必修課平均學分績點高低進行排序錄取。如招生計劃未錄滿,再對同一學科、但不屬同一本科專業類的考生按照必修課平均學分績點的高低進行排序錄取。
第十八條 必修課平均學分績點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大學英語六級成績較高的考生;如大學英語六級成績相同,優先錄取大學英語四級成績較高的考生;如大學英語四級成績相同,由學校根據學生本科階段綜合情況擇優錄取。
第十九條 8月31日之前,將在學校本科招生網公示預錄取學生名單,公示無異議后,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七章 收費標準與資助
第二十條 嚴格按貴州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批準的學費、住宿費等收費項目及標準收費。住宿由學校統一安排。資助困難生的政策和措施:實行國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貴州省教育精準扶貧資助、特殊困難補助、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
第八章 畢業(學位)證書
第二十一條 通過第二學士學位錄取的學生,學制兩年,屬于全日制普通學生,納入學校本科生學籍管理系統,按照學校本科生相關管理規定管理。
第二十二條 凡在學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根據學校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管理辦法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畢業證書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注明“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第九章 復查
第二十三條 通過第二學士學位錄取的學生入學后,學校將按照國家、省關于招生、入學及高校學生管理等規定對其進行全面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學籍,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根據相關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第十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學校招生辦聯系方式:
學院地址:貴州省凱里經濟開發區開元大道3號
郵政編碼:556011
咨詢電話:0855―8510505、8553376
監督電話:0855-8558302
學校網址:http://www.kluniv.edu.cn
學校招生網址:http://adweb.kluniv.edu.cn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有關政策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凱里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