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興偉學院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章程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準備案表(正表)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全稱 | 上海興偉學院 | |
二、就讀校址 | 上海市浦東新區勤奮路1號。 | |
三、層次 | ■本科 | |
四、辦學類型 | ■普通高等學校 □公辦高等學校■民辦高等學校□獨立學院 | |
五、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院校名稱 | 上海興偉學院 |
證書種類 |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興偉學院的本科畢業證書。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 上海興偉學院招生領導小組是上海興偉學院招生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統一領導上海興偉學院本科招生工作;上海興偉學院招生辦公室是上海興偉學院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興偉學院招生監察小組是上海興偉學院招生工作紀檢監察機構。 |
七、招生計劃及說明 | 2021年上海興偉學院春季考試招生專業為: 專業層次學制計劃數英語本科四年25人國際商務本科四年25人無男女比例限制。 | |
八、專業培養對入學外 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 入學外語考試語種不限;入學后所有專業教學外語語種為英語。 | |
九、選拔對象 |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20〕44號)關于春季考試招生報名條件規定的考生可報考上海興偉學院2021年春季考試招生。 | |
十、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以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為依據,考生須據實上報健康狀況。若隱瞞病情病史,上海興偉學院將按照本校學籍管理規定中有關退學與休學的規定執行。 | |
十一、自主測試辦法 | (1)3月1日-2日,統一文化考試成績達到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的志愿填報最低控制線的考生通過“上海招考熱線”網站(www.shmeea.edu.cn)填報志愿。其中,根據相關規定,應屆考生7門科目(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命科學、信息科技)的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須全部合格。 (2)3月4日,上海興偉學院按照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3倍劃定自主測試資格線,末位同分處理,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關于印發《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實施辦法》的通知(滬教考試院高招〔2020〕34號)相關規定執行,并向社會公布。考生須在上海興偉學院網站選擇測試時間和地點。 (3)3月13日-14日,統一文化考試成績達到上海興偉學院自主測試資格線的考生可參加上海興偉學院自主測試。上海興偉學院自主測試為面試,內容由上海興偉學院根據本校及專業特點確定,自主測試總分為150分。考生若缺考上海興偉學院自主測試,則相應測試成績按零分計入春考總分,并參與后續錄取排序。 (4)上海興偉學院通過上海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系統獲取報考上海興偉學院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信息,考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將作為面試評分的重要參考依據,專家根據考生實際面試的情況,參考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中考生的品德發展與公民素養、創新精神與實踐能力。無綜合評價信息的考生,請于3月11日前向學校提供相關材料。 | |
十二、錄取規則 | (1)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2)錄取分數要求:作為錄取依據的春考總分(滿分600分)=統一文化考試成績(滿分450分)+自主測試成績(滿分150分)。 (3)預錄取及候補錄取規則:同一專業志愿考生按春考總分從高到低排序(春考總分相同則按外語成績優先排序),按招生計劃的100%公布預錄取考生名單,按招生計劃的50%順位公布候補錄取考生名單。相關網上信息登記程序按市教育考試院有關實施辦法執行。 (4)正式錄取:按規定完成各項手續的預錄取考生,由上海興偉學院發放錄取通知書,正式錄取。 | |
十三、收費標準 | 學費標準 | 149985元/年(滬教委民[2015]4號,收費標準由民辦院校自主確定) |
住宿費標準 | 10000元/年(滬教委民[2015]4號,收費標準由民辦院校自主確定) | |
十四、資助政策 | 上海興偉學院認真執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上海興偉學院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 |
十五、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 上海興偉學院春季考試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紀委監察處監督。 舉報電話:021-68020823 | |
十六、網址及聯系電話 | 學校官網:www.xingwei.edu.cn 招生辦官網:www.xingwei.edu.cn 咨詢電話:021-68020761 | |
十七、其他須知 |
2021上海興偉學院春考章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