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財經大學2021年依據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簡章
山西財經大學始建于1951年,坐落于山西省省會太原市,是一所突出經濟學、管理學、統計學、法學學科優勢和特色,經、管、法、文、理、工、藝等學科協調發展的財經大學。學校師資力量雄厚,教育體系完備,具備培養學士、碩士、博士和博士后的完整教育體系,現有1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4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8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4個二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16個專業碩士學位授權點,57個本科專業,14個國家級一流專業建設點,5個國家級特色專業,18個省級一流專業建設點,3個山西省普通高等學校優勢專業,7個山西省普通高等學校特色專業,2個山西省普通高等學校優勢特色專業,11個山西省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品牌專業。在中國大學國際化競爭力500強中位列財經類高校第9位,在全國第四輪學科評估中取得優異成績,名列山西省前茅。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依據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的通知》(教港澳臺廳函〔2021〕1號)文件精神,山西財經大學依據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以下簡稱“學測”)成績招收符合相關條件的臺灣高中畢業生。
一、申請條件
1、具有臺灣居民居住證或《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及在臺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
2、參加2021年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語文、數學、英文科目考試且其中任意一科成績達到均標級以上的臺灣高中畢業生。
二、招生專業和人數
申請人可在以下招生專業目錄中選擇1個專業作為志愿。招生人數將視申請人數和具體生源情況確定(不超過20人)。
序號 |
專業 代碼 |
專業名稱 |
學制 |
學費標準 (人民幣/生/年) |
1 |
020101 |
經濟學 |
四年 |
5100 |
2 |
020301 |
金融學 |
四年 |
5100 |
3 |
020401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四年 |
5100 |
4 |
120203 |
會計學 |
四年 |
5100 |
5 |
120402 |
行政管理 |
四年 |
5100 |
6 |
030101 |
法學 |
四年 |
5000 |
三、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2021年4月15日前
2、報名材料:
(1)下列6項材料原件按照順序掃描為一個PDF文件;
①《山西財經大學2021年依據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申請表》(見附件1,以下簡稱《申請表》,填寫后本人簽字,所在中學蓋章);②臺灣居民居住證或《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③在臺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④學測成績單;⑤高中學生證(往屆生提供高中畢業證);⑥其他能夠體現申請人能力水平的相關材料。
(2)《申請表》電子版文件(word版);
(3)個人簽字或簽章的《個人成績查詢授權委托書》(見附件2)掃描PDF文件;
(4)個人一寸免冠照片JPG格式電子版(以姓名_臺灣高中生命名)。
3、提交要求:
考生將上述4類材料以附件形式在規定時間內發送至jwczsk@sxufe.edu.cn,郵件主題請注明“姓名_2021年臺灣高中畢業生申請表、成績查詢授權書和個人照片”。發送后請關注郵件回執,確認是否發送成功。
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材料或報名材料頁面內容不清晰完整,山西財經大學不予受理審核。
四、錄取辦法
山西財經大學將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根據學生的“學測”成績并結合申請材料擇優錄取。
錄取名單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辦公室審核批準并辦理錄取手續后,學校將于7月底發放錄取通知書。
五、學費和住宿費用
被山西財經大學錄取的臺灣高中畢業生入學注冊時,應按照學校規定繳納學費和雜費,收費標準與內地學生相同。學生與內地學生統一安排住宿,住宿費400-1200元人民幣/人/年;其他費用參照內地學生收費標準執行。
六、入學及管理
1、被錄取的學生按照錄取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到學校報到,具體事宜參考《山西財經大學2021級新生入學須知》及有關通知;
2、新生入學后進行入學資格審查(含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參照大陸學生高考錄取體檢標準),凡不符合報名、錄取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被取消入學資格;
3、臺灣地區學生的在校教育和管理按照山西財經大學本科學生相關規定執行。
七、證書頒發
本科學習期滿,修完規定的課程和學分,成績合格者頒發山西財經大學本科畢業證書;達到山西財經大學學位授予標準者頒發山西財經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八、聯系方式
學校全稱:山西財經大學
通訊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區塢城路696號山西財經大學教務處招生考試科
郵政編碼:030006
招生電話:+86-351-7666571
招生網站:http://zhaosheng.sxufe.edu.cn
電子郵箱:jwczsk@sxufe.edu.cn
九、其他
本簡章內容如與上級教育主管部門規定不一致時,以上級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為準。其他未盡事宜參照教育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辦公室相關規定及山西財經大學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執行。
本簡章由山西財經大學教務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