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示范高職院校單獨考試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繼續貫徹落實國務院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意見,確保延安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示范高職院校單獨考試招生(以下簡稱“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按照教育部及我省有關規定,結合延安職業技術學院辦學及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 延安職業技術學院單獨考試招生工作,嚴格實施陽光工程,全面公開招生信息,落實“十公開”的工作要求,接受學院紀檢部門和廣大考生的全程監督,確保單獨考試招生工作在陽光下運行,保障單獨考試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規范有序地開展。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延安職業技術學院;國標代碼:13950;在陜招生代碼:8142。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延安職業技術學院
證書種類: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四條 學院簡介
延安職業技術學院成立于2005年8月,是經陜西省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由延安師范、延安教育學院、延安農業學校等10所大中專院校先后分三批逐步合并而組建的一所公辦全日制普通高職院校,學院占地面積830畝,各類在校學生1.8萬余人,累計輸送畢業生三萬余人,就業率連年保持在92%以上。
系部(院)設置:學院設有石油和化學工程系、經濟管理系、農林與建筑工程系、機電工程系、醫學系、航運工程系、師范教育系(延安師范)、藝術系(延安魯迅藝術學校)、電子信息工程系、旅游與酒店管理系、繼續教育學院(延安教育學院)、士官學院、公共教學部(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研究部)13個教學業務機構。
師資隊伍:學院擁有一支高水平師資隊伍,現有專任教師475人,“雙師型”教師399人。
實訓條件:擁有校內10大綜合實訓中心、156個實訓室和232個校外實訓基地,其中,中央財政支持建設實訓基地3個,全國石油與化工行業示范性實訓基地1個,省級示范性實訓基地4個,延安市重點實驗室3個。
技能培訓:學院是共青團中央青少年培訓基地、清華大學后勤員工培養輸送基地、交通部海事局西部海員培養基地、石油和化工行業職業教育與培訓全國示范性實訓基地、陜西省住房城鄉建設領域BIM專業應用技能培訓基地、陜西省職業技能鑒定站、陜西省“人人技能”工程培訓基地、延安市干部培訓基地、延安市會計職稱培訓考試基地、延安市實用人才培訓基地。
第五條 辦學地點:延安市棗園 郵編:716000
學校網址: http://www.yapt.cn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確定招生政策,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是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由院長任主任,主管招生工作和考試工作的副院長任副主任, 成員由招生就業處、教務處、黨政辦公室、紀委、財務處、后勤管理處、學生處、安全保衛處、公共課部負責人及各系主任組成。招生工作委員會下設單獨考試招生辦公室和六個工作組,其責任部門和主要職責如下:
單獨考試招生辦公室主要職責:負責聯系上級部門,負責與單獨考試招生聯盟校的聯絡、溝通工作;負責協調校內相關部門做好單獨考試招生組織、落實工作;負責招生考試相關經費的使用安排。
宣傳組主要職責:黨政辦負責相關的宣傳報道工作;招生就業處負責在網站、報刊、網絡對單獨考試招生工作進行宣傳;負責網上咨詢、電話咨詢、考生及家長到校咨詢等工作。
考試工作組主要職責:教務處負責本校筆試及職業適應性(技能)測試的考試組織、考務管理等相關工作。
招生錄取組主要職責:招生就業處負責招生專業及計劃的上報工作;負責考生咨詢、報名及現場確認等相關工作;負責公示預錄取考生名單,上報省招辦審批,負責辦理相關錄取手續及發放錄取通知書等工作。
后勤安全保衛組主要職責:后勤處負責后勤保障、服務工作;安全保衛處負責單獨考試期間疫情防控、校園秩序的維護及考生在校期間的安全工作。
接待服務組主要職責:黨政辦負責單獨考試招生期間的用車保障;招生就業處負責校園內各種標識的制作及布置工作;負責校園內考生及家長的引導工作。
紀檢監察組主要職責:紀委負責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全程監督;負責處理考生和家長反映的相關問題等工作。
第七條 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單獨考試招生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處,根據國家教育部、省教育廳、省招辦相關規定,組織實施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的決定。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私自從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網:http://jcb.yapt.cn/
招生咨詢電話:0911-8262811;0911-8262812。
第四章 招生計劃及專業類
第八條 學院在省教育廳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根據學院發展規劃,綜合考慮社會需求和畢業生就業等情況制定招生計劃,報省教育廳審核備案后,由省教育廳核準下達。
第九條 單獨考試招生僅在陜西省內開展,招生計劃以陜西省教育廳下達為準。
第十條 我院招生專業36個,對應職業適應性(技能)測試專業類21個,包括財經商貿類,畜牧業類,電子信息類,航空裝備類,護理、公共衛生與健康管理類,藥學類,化工技術類,機電設備與自動化類,電力技術類,計算機類,建設工程管理類,建筑設備類,教育與體育類,旅游類,農業類,汽車制造類,石油與天然氣類,煤炭類,水上與航空運輸類,土建施工類、文化藝術類。
目前招生專業及科類尚未備案,考生錄取結果以教育部正式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2020年)》為準。
第五章 入學申請及考核辦法
第十一條 報名對象
1.已參加2021年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的普通高中畢業生(以下簡稱“普高生”)。
2.已參加2021年陜西省普通高校職業教育單獨招生考試報名的中等專業學校、職業高中、技工學校畢業生(以下簡稱“三校生”)。
第十二條 2021年3月4日至3月10日為申請院校階段,考生需于3月4日至3月5日登錄陜西招生考試信息網(www.sneac.com)高職教育分類考試招生網上管理平臺觀看專業視頻、院校招生章程及計劃,做好申請準備。于3月6日9:00至3月10日17∶00,再次登錄陜西招生考試信息網(www.sneac.com)高職教育分類考試招生網上管理平臺,在“示范高職院校單獨考試招生”中,向延安職業技術學院提出入學申請。
第十三條 申請延安職業技術學院的考生,于2021年3月7日9:00至12日17:30,進入延安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網(http://jcb.yapt.cn/),點擊“分類考試專業確認入口”,按提示進行網上報名,填寫基本信息、填報專業志愿、上傳照片、打印準考證。在此期間考生也可攜帶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到延安職業技術學院9號樓212室現場報名。
第十四條 測試時間
1.文化素質測試 所有考生均需參加文化素質測試,考生于2021年3月13日8:30-11:30,在延安職業技術學院參加文化素質測試。文化素質測試在一張試卷上綜合考核語文、數學、英語三科,每科100分,滿分300分,考試時間為180分鐘。普高生考試內容不超出教育部頒布的當年普通高考考試大綱,“三校生”考試內容不超出普通高校職業教育單獨招生考試大綱。
2.職業適應性(技能)測試 考生分專業類觀看介紹視頻后,于2021年3月13日14:00-18:00、3月14日8:30-18:00在延安職業技術學院參加職業適應性(技能)測試,測試滿分300分。普高生需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三校生需參加職業技能測試。職業適應性測試主要考查考生的人文通識知識、職業興趣取向及潛質。職業技能測試主要考查考生的專業技能水平和創新思維能力。
各專業類介紹視頻公布在陜西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網址:http://www.sneea.cn)和陜西招生考試信息網(網址:http://www.sneac.com)。
第十五條 延安職業技術學院于2021年3月26日17∶00之前,將首次預錄取考生信息通過高職教育分類考試招生網上管理平臺報送省招辦,并在延安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網上公示預錄取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預錄取專業、畢業學校等基本信息)。
首次預錄取考生報到注冊后,若延安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計劃仍有缺額,將進行遞補預錄取,公示時間為4月3日12:00前。
第十六條 延安職業技術學院首次預錄取的考生,必須于2021年3月28日8:00至3月30日17:00,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到延安職業技術學院9號樓212室進行現場確認報到。遞補預錄取考生于 2021年4月4日8:00至4月5日17:00,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到延安職業技術學院9號樓212室進行現場確認報到。逾期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第十七條 延安職業技術學院于2021年4月22日至23日,到省招辦為已報到注冊新生辦理正式錄取備案手續。省招辦將在官方網站上公示延安職業技術學院正式錄取新生名單,同時延安職業技術學院也將在招生網上進行公示。
第六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八條 按照綜合分由高到低依次錄取,且職業適應性(技能)測試成績分值不低于綜合分的50%。按照不低于實考人數3%的淘汰比例,確定錄取人數。
藝術類專業只錄取參加全省藝術類專業課統考或聯考且成績合格的考生。
第十九條 招生監督
學院紀委為單獨考試招生的校內監督機構。
第二十條 各專業的考生身體要求按照教育部和衛生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七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一條 延安職業技術學院嚴格按照陜西省發改委、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確定收費標準。延安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學費標準為:藝術類專業7000元/生?年;其他各專業5500元/生?年。
第八章 獎、貸學金及困難學生資助措施
第二十二條 學院建立了以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多種方式并舉的獎勵資助體系。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
學院每年獎學金覆蓋率超過40%。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學院獎學金:800元/年;特困生助學金:3800元/年;一般貧困生助學金:2800元/年。
第二十三條 勤工助學:學校為貧困生提供勞動崗位并發放報酬360元/月。
第二十四條 助學貸款:延安職業技術學院屬于陜西省教育廳確定的可以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過8000元的助學貸款。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新生入學后,學院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入學資格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經延安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委員會制定,上報省教育廳審核通過后生效。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以國家教育部及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政策規定為準,學院招生辦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