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其他_浙江廣廈建設職業技術大學2021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
第十一章 其他
第二十二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學生修完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準予畢業,由浙江廣廈建設職業技術大學頒發普通高等教育高職畢業證書。
第二十三條獎助學金設立情況
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人;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人;浙江省政府獎學金6000元/年/人 ;國家一等助學金4500元/年/人;國家二等助學金2700元/年/人。
第二十四條在校學習一學期后根據規定允許轉專業。
第二十五條 浙江廣廈建設職業技術大學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
第十二章招生咨詢
第二十六條 學校招生部門負責接待及解答高職提前
招生有關事宜。
咨詢電話:0579—86668888;0579—8666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