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版印刷高等專科學校2021年自主招生章程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 | |||
一、學校全稱 |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專科學校 | ||
二、就讀校址 | 校本部地址:上海市楊浦區水豐路100號,一年級。 營口路校區地址:上海市楊浦區營口路101號,一、二年級。 國順路校區地址:上海市楊浦區國順東路24號,三年級。 | ||
三、招生層次 | □ 本科 □ 高職 ■專科 | ||
四、辦學類型 | ■普通高等學校 □ 成人高等學校 ■公辦高等學校 □ 民辦高等學校 □ 獨立學院 ■高等專科學校 □ 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 ||
五、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學校名稱 |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專科學校 | |
證書種類 |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出版印刷高等專科學校的專科畢業證書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專科學校招生委員會是上海出版印刷高等專科學校招生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校招生工作;上海出版印刷高等專科學校招生辦公室是上海出版印刷高等專科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招生日常工作;上海出版印刷高等專科學校招生工作監察小組是上海出版印刷高等專科學校招生工作紀檢監察機構。 | ||
七、招生計劃及說明 | 2021年上海出版印刷高等專科學校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專業和計劃為: | ||
無男女比例限制。 | |||
八、專業培養對入學外 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 入學外語考試語種不限;入學后所有專業教學外語語種為英語。 | ||
九、選拔對象 |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20〕44號)和《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關于印發〈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實施辦法〉的通知》(滬教考院高招〔2020〕25號)中關于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報名條件規定的考生,可報考上海出版印刷高等專科學校2021年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 | ||
十、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以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為依據,考生須據實上報健康狀況。若隱瞞病情病史,學校將按照本校學籍管理規定中有關退學與休學的規定執行。 | ||
十一、測試安排 | 1. 對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齊全的高中應屆畢業生 (1)考生必須取得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命科學和信息科技共七門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其中思想政治必須合格,同時其他課程任意一門取得合格,才可報考上海出版印刷高等專科學校; (2)非藝術類考生必須參加學校組織的職業適應性測試;藝術類考生必須參加學校組織的藝術類校考; 2. 中等職業教育的公共基礎課程語文、數學、英語3門科目合格性考試成績齊全的中等職業學校(含中專、職校和技校)應屆畢業生 (1)考生必須取得語文、數學、英語三門公共基礎課程考試成績; (2)非藝術類考生必須參加學校組織的素質技能測試;藝術類考生必須參加學校組織的藝術類校考。 3. 高中往屆畢業生及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不全的高中應屆畢業生、本市內地新疆、西藏中職班應屆畢業生必須參加學校組織的入學測試與職業技能測試。 2021年3月27日(星期六)上午8:30,試點院校測試統一開始,具體考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 ||
十二、錄取規則 | 1.對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齊全的高中應屆畢業生,采用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與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相結合的辦法錄取。 (1)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7門科目)以市教育考試院組織的考試成績為準。折算辦法:合格=100分,不合格=50分; (2)職業適應性測試內容包括文化基礎、職業與心智、專業通識基礎共三個方面,滿分300分,考試時間100分鐘; (3)藝術類專業校考包括素描、色彩兩門課程,每門滿分50分,每門考試時間120分鐘。 錄取時,按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依據合成總分從高到低排序,按招生計劃擇優錄取。合成總分的計算方式如下: 非藝術類考生:合成總分=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折算分+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合成總分相同的情況下按照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排序,如果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也相同,再依次按照職業適應性測試包含的三個模塊(文化基礎、專業通識基礎、職業與心智)的成績排序,參考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擇優錄取。征求志愿錄取規則同上。 藝術類考生:合成總分=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折算分×25%+藝術校考總成績,合成總分相同的情況下按藝術校考總成績排序,如果藝術校考總成績也相同,再依次按照素描、色彩的成績排序,參考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擇優錄取。征求志愿階段,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必須具備第一志愿院校的藝術類校考成績,否則不予錄取,藝術類校考成績按照單科滿分50分折算,錄取規則同上。 2.對中等職業教育的公共基礎課程語文、數學、英語3門科目合格性考試成績齊全的中等職業學校(含中專、職校和技校)應屆畢業生,采用文化素質測試成績與職業技能測試成績相結合的辦法錄取。 (1)文化素質測試使用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業水平公共基礎課語文、數學、英語3門科目的合格性考試成績,每門滿分50分,共計150分,以市教育考試院組織的考試成績為準,其中“合格”計50分,“不合格”但參加學校組織的補考(學校補考成績提供時間為2021年3月5日之前)“合格”計45分,“不合格”且參加學校組織的補考仍“不合格”或未參加補考計25分; (2)職業技能測試為素質技能測試(統一命題)或校考。素質技能測試包括信息科技、法律道德、時事政治、心智禮儀、團隊管理、生涯規劃六個方面的內容,滿分100分,考試時間60分鐘;藝術類專業校考包括素描、色彩兩門課程,每門滿分50分,每門考試時間120分鐘。 錄取時,按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依據合成總分從高到低排序,按招生計劃擇優錄取。合成總分的計算方式如下: 非藝術類考生:合成總分=文化素質測試成績折算分+素質技能測試成績。合成總分相同的情況下按素質技能測試成績排序,如果素質技能測試成績也相同,再依次按照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中語文、數學、英語的成績排序,無學業水平等級性考成績的科目按照零分計,如果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三門成績也相同,再依次按照素質技能測試包含的六個模塊(信息科技、法律道德、時事政治、心智禮儀、團隊管理、生涯規劃)的成績排序,參考考生的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成績、專業技能學習成果記錄等綜合素質評價信息,擇優錄取。征求志愿考生錄取規則同上。 藝術類考生:合成總分=文化素質測試成績折算分+藝術校考總成績。合成總分相同的情況下按藝術校考總成績排序,如果藝術校考總成績也相同,再依次按照素描、色彩的成績排序,參考考生的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成績、專業技能學習成果記錄等綜合素質評價信息,擇優錄取。征求志愿階段,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必須具備第一志愿院校的藝術類校考成績,否則不予錄取,藝術類校考成績按照單科滿分50分折算,錄取規則同上。 3.高中往屆畢業生及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不全的高中應屆畢業生,采用統一入學測試成績與職業技能測試成績相結合的辦法錄取。 (1)統一入學測試包括藝術人文、數學基礎、生活英語、科學常識4個方面的內容,滿分150分,考試時間90分鐘; (2)職業技能測試為統一命題的素質技能測試,包括信息科技、法律道德、時事政治、心智禮儀、團隊管理、生涯規劃6個方面的內容,滿分100分,考試時間60分鐘。 錄取時,按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依據合成總分從高到低排序,按招生計劃擇優錄取。 合成總分=入學測試成績+素質能測試成績。 合成總分相同的情況下按素質技能測試成績、入學測試成績排序,參考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擇優錄取。征求志愿錄取規則同上。 4.本市內地新疆、西藏中職班應屆畢業生,采用統一入學測試成績與職業技能測試成績相結合的辦法錄取。 該類考生名單由市教委鎖定,計劃單列,單獨錄取。 (1)統一入學測試包括藝術人文、數學基礎、生活英語、科學常識4個方面的內容,滿分150分,考試時間90分鐘; (2)職業技能測試為統一命題的素質技能測試,包括信息科技、法律道德、時事政治、心智禮儀、團隊管理、生涯規劃6個方面的內容,滿分100分,考試時間60分鐘。 錄取時,按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依據合成總分從高到低排序,按招生計劃擇優錄取。 合成總分=入學測試成績+素質技能測試成績。 合成總分相同的情況下按素質技能測試成績、入學測試成績排序,參考考生的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成績、專業技能學習成果記錄等綜合素質評價信息,擇優錄取。征求志愿錄取規則同上。 5. 所有報考本校的考生如有任何科目缺考或零分成績者,不予錄取。本校藝術類專業與非藝術類專業不可兼報。 | ||
十三、收費標準 | 學費標準 | 普通非藝術專科專業每生每學年5000元(滬價行〔2000〕120號) 普通非藝術高職專業每生每學年7500元(滬價行〔2000〕120號) 普通藝術專業每生每學年10000元(滬價行〔2000〕120號) 印刷設備應用技術(印刷商務)專業每生每學年7500元(滬價行〔2000〕120號) 會計專業每生每學年7500元(滬價行〔2000〕120號) 影視動畫(中法合作)專業每生每學年25000元(滬教委財〔2017〕號52號) 廣播影視節目制作(中法合作)專業每生每學年25000元(滬教委財〔2017〕52號) 廣告設計與制作(中美合作)專業每生每學年25000元(滬教委財〔2016〕111號) | |
住宿費標準 | 每生每學年800——1200元 (滬價費〔2003〕56號、滬財費〔2003〕93號) | ||
十四、資助政策 | 學校認真執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同時學校還設立了校優秀學生獎學金以及企業設立的各類專項獎學金。學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 ||
十五、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專科學校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全程接受本校招生工作監察小組監督,舉報電話:021-65670070(紀委辦公室) | ||
十六、網址及聯系電話 | 學校官網:www.sppc.edu.cn 招生信息網:www.sppc.edu.cn/zs 咨詢電話:021-65674045 | ||
十七、其他須知 | 1.通過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20〕44號)規定的其他考試;未通過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錄取且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可參加文件規定的其他考試。 2.一志愿報考上海出版印刷高等專科學校并成功繳費的考生,請按照規定時間在上海出版印刷高等專科學校招生信息網打印準考證,網址www.sppc.edu.cn/zs,準考證打印開放時間在上海出版印刷高等專科學校招生信息網上另行通知。 3.其它須知 (1)2021年秋季,新生正式入學后將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和體檢,凡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錄取資格。 (2)上海出版印刷高等專科學校招生辦公室對本章程擁有最終解釋權。 4.因疫情原因,本章程如有更改,以學校官網公布信息為準。 | ||